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司法论文 >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重构:在程序与实体之间

发布时间:2017-08-25 01:38

  本文关键词: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重构:在程序与实体之间


  更多相关文章: 检察机关 案件管理机制 重构 程序 实体


【摘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目标虽是要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精细化、信息化的管理,以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但是,其最终的落脚点却在于通过此项改革,对自身内部监督权进行重新分配和调整,以从自身内部实现对检察权运行的动态监督和全程制约,进而确保检察权的规范运行。但从改革的过程来看,由于缺少对自身执法办案予以制约和监督的勇气,各级检察机关在推进这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誉为“最具革命意义的改革”上却出现了偏差,由于分配给案件管理部门的内部监督权限不足,使本应成为业务综合性管理部门的案件管理部门沦为了业务部门的“内勤”,根本无法对检察权的运行进行动态监督和全程制约,很难以达到规范检察权运行的目的。基于此,在笔者看来,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不仅要赋予案件管理部门对执法办案的程序管理权,同时还要赋予案件管理部门对执法办案的实体监督权,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案件管理机制重构的真正目的。否则,检察机关将有借改革之名,扩机构、涨编制之嫌,且会导致有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 为充分论证此观点,本文主要采用法解释法、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进行研究论证。首先,对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的基本构成及历史发展脉络进行梳理,了解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的功能及发展历程,为对该机制进行剖析奠定知识与理论基础;然后,对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重构之前的运行模式——行政审批式案件管理机制在检察日常工作中的表现方式进行介绍,并对该机制的优势与不足进行了评析,进而引出案件管理机制重构的缘由;随后,在承接对行政审批式案件管理机制进行批判的基础上,从社会发展、司法管理、诉讼程序公正和权力运行自我规制四个视角,阐述案件管理机制重构在强化检察机关办案程序管理和办案实体监督上的重要性;接着,从分权制衡、程序正当、诉讼效率三个方面对案件管理机制重构进行法理分析,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重构为程序与实体并重型的案件管理机制提供法理支持;最后,从实证的角度出发,对贵州省S县检察院的程序与实体并重型案件管理机制的职能、目标、运行方式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研究,证实通过贵州省S县检察院的实践,程序与实体并重型案件管理机制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效率、有利于保障检察权规范运行。最后,,在文章的结尾处,从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角度阐述案件管理部门对执法办案的实体权应予以监督的重要性,同时也回应了反对案件管理部门对执法办案实体权进行监督的学术观点,并得出本文的结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重构——在程序与实体之间。
【关键词】:检察机关 案件管理机制 重构 程序 实体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6.3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9
  • 引言9-38
  • 一、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概述10-13
  • (一) 广义的案件管理机制的基本构成10
  • (二) 狭义的案件管理机制的基本构成10-11
  • (三) 案件管理机制的中外考察11-13
  • 二、 行政审批式案件管理机制的评析13-19
  • (一) 行政审批式案件管理机制运行方式13-14
  • (二) 行政审批式案件管理机制的优点14-16
  • (三) 行政审批式案件管理机制存在的不足16-19
  • 三、 案件管理机制重构的必要性分析19-23
  • (一) 对执法办案管理方式探索的结果19-20
  • (二) 规范执法行为的需要20-21
  • (三) 检察权实现自我规制的需要21
  • (四) 执法办案与执法环境相适应的需要21-23
  • 四、 案件管理机制重构的法理分析23-30
  • (一) 分权制衡原理23-25
  • (二) 程序正当原理25-27
  • (三) 诉讼效率原理27-30
  • 五、 案件管理机制重构实践:以贵州省 S 县检察院为例30-38
  • (一) 贵州省 S 县检察院案件管理机制:程序与实体并重30-31
  • (二) 贵州省 S 县检察院案件管理机制运行方式31-33
  • (三) 贵州省 S 县检察院案件管理机制运行成效评析33-35
  • (四) 贵州省 S 县检察院案件管理机制运行缺陷评析35-38
  • 代结语:在程序与实体之间38-41
  • 参考文献41-44
  • 个人简历44-45
  • 致谢45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任喜荣;;“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原则”的法律方法解析[J];当代法学;2009年05期

2 李艳华,潘爱仙;论司法效益[J];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7年03期

3 石少侠;论司法改革中的检察权[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年05期

4 张祥塍;赵春凤;;浅析案管应强化对案件实体质量之监管——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案管实践为视角[J];中国检察官;2013年03期

5 尹吉;;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研究[J];人民检察;2009年18期

6 戴景田;张文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中心论要[J];人民检察;2009年18期

7 单民;;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探讨[J];人民检察;2009年18期

8 吴权平;;传统检察管理模式的反思与优化[J];人民检察;2011年18期

9 吕忠梅;司法公正价值论[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04期

10 石少侠;论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定位于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权[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03期



本文编号:73434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73434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40e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