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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检察一体制度之比较

发布时间:2017-09-18 00:24

  本文关键词:海峡两岸检察一体制度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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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两岸检察机关虽然都遵行检察一体原则,但在具体行使方式与权力制衡上却存在较大差异。在大陆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应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通过推动上级命令的书面化与透明化以保证上命下从之公允;通过赋予下级检察官消极抗命权以实现内心确信之救济;通过实现人事考核中立以落实检察官身份之保障。
【作者单位】: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检察一体 内部领导 制衡 透明
【分类号】:D926.3
【正文快照】: 与诸多大陆法系国家一样,我国检察机关的内部领导制度采取检察一体原则。检察一体原则产生的初衷在于:对案件质量形成内部监控,规范全体检察官对法律适用及追诉标准的一致性;应对社会关系复杂化、犯罪类型多样化等趋势,有效整合司法资源打击犯罪;防止检察官滥用权力,造成侵害

本文编号:872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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