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革命根据地司法判决的风格
发布时间:2017-09-27 11:14
本文关键词:论革命根据地司法判决的风格
【摘要】:革命根据地判词在中国近代判词发展史上处于一个极为独特的地位,其上承民国时期,下启新中国成立。一方面传承了古代判词及民国时期判词的某些特点,一方面又强烈地体现出特定时期的通俗性、政策性与情感性,不论是结构模式的逻辑化还是语汇的专业化程度均出现新的变化,说理亦颇具感染效果。其成功经验和教训对当代判词制作具有借鉴与参考价值,尤其在当今裁判文书上网机制下①,如何让判决书面向公众,更显启迪意义。
【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革命根据地 司法判决 风格
【基金】:中国法学会2011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近代判决修辞研究”(GLS2011D20)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6
【正文快照】: 1927年国共合作破裂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军队建立了开展武装斗争的革命根据地,自此中国近代判词呈现双轨道发展之势,一支为国民党统治区判词,另一支为革命根据地的判词。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独立于国民政府的司法体系,在司法理念、体制及实践上均有自己鲜明的特色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杨琪;试论新民主主义阶段人民刑法的发展[J];法学;1957年03期
2 栗明辉;;在法律与社会之间——革命根据地人民调解制度现代价值解析[J];理论界;2010年10期
3 雷晟生;我国劳改制度的开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劳动感化院[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5年01期
4 刘治斌;人民陪审员制度不能承受之重[J];中国社会导刊;2005年14期
5 王立民;;也论马锡五审判方式[J];东方法学;2009年06期
6 刘O,
本文编号:92935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929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