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与非流通股估值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5-01-04 02:51
证监会于2018年9月公布会同财政部、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称"公司法草案"),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股份回购提出建立库存股制度。公司法草案新增了可回购股份的情形,为库存股带来新的发展。据wind数据显示,2018年上市公司回购的非流通股超过27.49亿股。修正案可能使未来的回购非流通股规模呈现上升趋势,非流通股市值占比增大,而合理估计非流通股市值显得尤为重要。依据托宾Q计算的股票市场价值包含流通股市值和非流通股市值。计算非流通股价不像流通股有与之对应的股票市场报价,非流通股估值直接影响托宾Q无偏反映股票市值与重置成本比率。传统计算方法依旧有效吗?库存股为托宾Q带来衡量偏差了吗?库存股制度现还未曾制定详细的监管方案,望本文能为监管层将要出台的库存股监管细则提供参考借鉴。
【文章页数】:7 页
本文编号:4022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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