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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下要约的实质性变更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10-15 09:20

  本文关键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下要约的实质性变更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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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众所周知,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最根本依据,是买卖双方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和履行行为的依据。而一项合同之所以能够订立,则是基于双方之间的要约和承诺行为。因此,要约与承诺是否成立及其效力问题,对合同的成立,以及随之进行的买卖活动,都具有重大的影响。 而,对于承诺是否必须与要约完全相同,在各国立法中均有不同的规定,比如英美法系中原先有名的“镜像原则”便要求其有着高度的一致性。而对此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CISG)中更是对此有着明确的条文加以规制,其19条规定:“(1)对要约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它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要约,并构成反要约。(2)但是,对要约表示承诺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要约的条件,除要约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承诺。如果要约人不做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要约的条件以及承诺通知内所载的更改为准。(3)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由此可以看出,CISG将对承诺的变更分为是实质性变更及非实质性变更。然而更进一步的是,在CISG的条款的相关规定中,这两者的效力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如何区分一个承诺对于要约的变更的性质,就成为了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CISG第三款虽然笼统的认定了何为实质性变更,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如何认定实质性变更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清晰的标准,各方对此均在争议。而再把其他国家作为参看,因为法系的不同,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间,对于此问题始终存在着一些矛盾与冲突。而本文试图研究的,正是CISG对于如何准确把握要约实质性变更的认定,以及在国际贸易中,不同规定所造成的冲突该如何调整的问题。 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介绍了要约及承诺的要件以建立要约实质性变更的基础,第二章介绍了CISG中对于要约实质性变更的认定,第三章介绍了要约实质性变更的法理基础,第四章介绍了各国对于要约变更的认定,而第五章基于前四章得出了最终的结论。
【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 要约 承诺 实质性变更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96.1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
  • 第一章 要约及承诺的要件10-20
  • 第一节 要约11-15
  • 一、 要约及要约的构成11-12
  • 二、 要约的效力12-14
  • 三、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14
  • 四、 要约的失效14-15
  • 第二节 承诺15-20
  • 一、 承诺的定义及要件15-18
  • 二、 承诺的生效18
  • 三、 承诺的变更18-20
  • 第二章 要约实质性变更的认定——结合 CISG 判例法20-29
  • 第一节 案例引发的思考20-23
  • 一、 案例一20-21
  • 二、 案例二21-23
  • 三、 小结23
  • 第二节 CISG 中对于要约实质及非实质的认定23-27
  • 一、 CISG 中关于认定要约实质性变更的条款23-24
  • 二、 对于该条款的进一步分析24-27
  • 第三节 要约实质性变更的效力27-29
  • 一、 要约实质变更的效力27
  • 二、 反要约的效力27-28
  • 三、 要约实质变更的含义28-29
  • 第三章 承诺实质性变更的法理思考29-37
  • 第一节 要约实质变更与 CISG 的效率价值观29-33
  • 一、 法的效率价值29-30
  • 二、 CISG 中效率的价值30-32
  • 三、 要约实质变更与便捷原则32-33
  • 第二节 合同目的与要约的实质性变更33-35
  • 一、 合同目的定义33-34
  • 二、 合同目的与要约的实质性变更34-35
  • 第三节 合同目的的判定35-37
  • 一、 合同的目的应该探查到什么程度35-36
  • 二、 合同目的的探究应该如何进行36-37
  • 第四章 各国关于实质性变更的考察37-48
  • 第一节 德国关于承诺变更的规定38-40
  • 一、 德国法律地位及其体系概述38-39
  • 二、 德国法中对于要约变更的规定39
  • 三、 德国法中对于要约变更的效力后果39-40
  • 第二节 美国对于承诺变更的规定40-45
  • 一、 美国法律地位及其体系概述40-41
  • 二、 英美法系国家早期对于要约变更的看法41-42
  • 三、 美国的《统一商法典》对于要约变更的看法42-43
  • 四、 对于《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分析43-45
  • 第三节 中国法律对于实质性变更的规定45-48
  • 一、 中国法律规定简述45-46
  • 二、 实践中不同的认定46-48
  • 第五章 要约的实质性变更的反思48-50
  • 第一节 因人而异的判断——要约实质性变更的分析48-49
  • 第二节 要约实质变更的标准及其效力的认定49-50
  • 结语50-51
  • 参考文献51-54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54-55
  • 后记55-5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喻磊;;论商法价值确立的商法基本原则[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1期

2 王瑞娟;;从交货时间的重要性谈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年07期



本文编号:103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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