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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大陆架非生物资源开发法律和政策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17-11-24 00:02

  本文关键词:外大陆架非生物资源开发法律和政策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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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的分析和解释,研究了外大陆架非生物资源开发收益分享的含义、制度安排以及相关利益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研究认为,外大陆架沿海国应善意履行缴纳费用或实物的义务,国际海底管理局应制定公平分享外大陆架非生物资源开发收益的标准和指导外大陆架沿海国履行义务的指南。中国在国内层面应进行立法和政策设计,为履行相关国际义务做好准备;在国际层面,应积极参与相关谈判,利用发展中国家和地理不利国身份,分享应有的外大陆架非生物资源开发收益的份额。
【作者单位】: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
【分类号】:D993.5
【正文快照】: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沿海国对于其200 n mile以外大陆架(以下简称“外大陆架”)上非生物资源的开发,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缴纳一定比率的费用或实物,国际社会可以分享沿海国缴付的这部分收益。然而,《公约》相关规定是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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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20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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