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下的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发布时间:2017-12-01 09:03
本文关键词: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下的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摘要】:随着国际贸易、航运事业的飞速发展,仲裁因其简便、快捷,越来越受到海运业的欢迎。在海事仲裁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将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的方式来表明自己的仲裁意愿。然而,不仅学术界对于并入提单的租约仲裁条款生效要件及效力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航运实务中的做法也不尽一致。由于我国《海商法》与《仲裁法》对于这一问题的规定比较原则和笼统,司法实践中遇到该问题时裁判标准不一,因此,,对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下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探究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本文除导言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为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的生效要件,这是研究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下其他法律问题的基础。本章从法理出发并结合国际公约、主要贸易航运国家的立法和实践,对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并入条款的措辞进行探讨。首先,通过对《纽约公约》、《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的比较分析,得出国际上对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解释呈放松趋势。其次,从当事人具有仲裁的合意、当事人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拟提交仲裁的事项具有可仲裁性三个方面论述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有效成立的实质要件。最后,结合英美两国的典型案例,对并入条款的措辞进行分析。 第二章为提单并入租约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本章将提单并入的租约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细分为对提单持有人的效力、对保险代位求偿权人的效力以及提单欺诈情形下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三个子问题。通过从理论和实务角度的分析,肯定了提单并入的租约仲裁条款对提单持有人及保险代位求偿权人的效力。在提单欺诈的情形下,除了伪造提单外,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以及无单放货时,提单并入的租约仲裁条款的效力也应得到肯定。 第三章为我国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的立法及司法现状。分别就与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联系最为密切的《仲裁法》、《海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案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加以探讨,阐述我国立法的不足。接着通过对案例的归纳分析,得出我国司法实践中在提单并入的租约仲裁条款的生效要件及对提单持有人的效力问题上审判标准较严且不一。 第四章为完善我国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的建议。根据前述分析,最后一章试图对完善我国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的立法及司法现状提出建议。首先,对《仲裁法》和《海商法》的相关条文提出修改建议。其次,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四个切实可行的完善途径。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96.19;D997.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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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秀文;论仲裁条款独立原则[J];法学研究;1997年04期
本文编号:124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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