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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执行机制中的裁决履行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27 22:36

  本文选题:国际法 切入点:WTO争端解决 出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博士论文


【摘要】:法律的有效实施对于实现法律本身所追求的目标具有重要而根本的意义,强制执行性也是法律的基本属性之一。WTO作为当今世界唯一规范全球贸易的国际组织,其由DSU创设的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在有效解决贸易纠纷、维护各成员国利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DSU总则也已经阐明,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保障和可预见性的中心环节。WTO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简称DSB)所作出的裁决是WTO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核心要件,裁决履行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与发展,更关系到WTO本身的权威性、认可度及其未来的发展态势。但由于国际社会并不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强制机构来保证国际法的遵守和执行,因此,与其他国际组织一样,WTO在执法特别是确保其裁决的履行方面,面临着来自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多重挑战。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最初中国多以第三方身份参与WTO争端解决实践。近年来,随着履行WTO承诺的深入以及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日益增多,金融危机以来尤其如此,许多贸易争端已被诉至WTO。另一方面,随着WTO实战经验的逐渐成熟,中国也越来越多地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因此,无论是作为被诉方,还是作为申诉方,我国已经或将会面临WTO争端裁决履行问题。因此,通过全面研究WTO争端解决裁决履行制度的运行情况和法律实践状况,揭示WTO争端解决裁决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我国实务部门了解和运用有关履行制度,在具体贸易争端的解决过程中更好地为本国利益服务。为实现上述研究目的,本文进行了如下结构安排:第一章是总论性部分,对于本文所涉概念和基本问题进行定义和说明,同时对于DSU创设的裁决执行机制及其履行制度做概况简述,介绍本文所做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从过去、现在、未来三个层面对WTO争端裁决履行制度进行法律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其中第四章着重论述WTO主要成员国对于DSB裁决履行的状况及其国内相关法律制度,以DSB各个争端裁决报告、WTO相关委员会的统计报告、美国USTR及CRS报告,以及欧盟相关法律文件和官方报告为数据来源,分别从时间跨度、涉案措施、履行情况等层面进行研究分析,梳理出WTO主要成员国履行DSB裁决的实践状况及其对于WTO及多边贸易体系的真实态度。目前WTO正在进行中的DSU改革谈判议程,是DSU本身制度进一步澄清和改进的过程,亦是各成员国通过修改DSU以进一步维护本国利益的过程。在这一研究宗旨的指导下,第五章与第六章立足于更好为本国服务这一基本立场,力图提出“中国受益型”的DSU改革参考意见,为中国利用和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提供关于裁决履行方面的对策和建议。第七章则总结前文,得出最终结论。综上,本文的研究范围包含了WTO争端裁决执行机制的基本内涵和外延,研究的着重点和本文的着墨点则集中在其中的履行制度。通过以上写作安排,本文对WTO争端裁决履行制度在历史考察、运行现状以及改革方向三个时间维度进行法律研究,一方面厘清WTO争端裁决履行程序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一方面梳理出WTO主要成员国履行DSB裁决的实践状况,最终从中国在WTO的利益出发,得出中国关于WTO争端裁决履行制度的立场和对策,也为我国提出有关DSU改革建议提供参考。本文对我国利用和参与WTO争端解决裁决制度的策略研究,对于我国灵活运用WTO规则,解决越来越多的贸易争端具有实践意义。
[Abstract]:WTO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is an indispensable core element of WTO ' s legal system . In recent years , WTO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is an indispensable core element of WTO legal system . On the one hand , the article makes a summary of the WTO dispute ruling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 , and provides a reference for China to use and participate in WTO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 In the end , the article makes a summary of the WTO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and provides a reference for China to use and participate in WTO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

【学位授予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96.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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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小敏;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程序[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2期

2 戴小冬;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及改进[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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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刘扬;WTO争端解决机制裁决的执行问题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1年

2 赵倩倩;WTO裁决的执行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3 任祥;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裁决执行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学院;2006年



本文编号:167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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