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冲突法中的国际间儿童诱拐问题
发布时间:2018-04-15 14:25
本文选题:国际间儿童诱拐 + 儿童利益 ; 参考:《时代法学》2011年02期
【摘要】:1980年《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为国际间儿童诱拐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国际方法,该公约在1997年7月1日之后继续适用于香港,并经转化为香港法例第512章《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对于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适用的案件,适用《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而对于非公约调整的案件,则适用普通法规则。为了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在香港得以更好地施行,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于2002年4月29日作出了《国际性的父母诱拐子女问题报告书》。2009年10月,政府当局对《国际性的父母诱拐子女问题报告书》作出回应。
[Abstract]:The 1980 Hague Convention on the Civil Aspects of Child Abduction provides an international approach to the settlement of child abduction issues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 which , after 1 July 1997 , continues to apply to Hong Kong and has been transformed into Chapter 512 of the Laws of Hong Kong .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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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75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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