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后的“非市场经济地位”——争论、探究与预判
本文选题:非市场经济地位 + 反倾销 ; 参考:《国际贸易问题》2015年06期
【摘要】:"非市场经济地位"是中国入世遗留的最后关键性问题。国内普遍认为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将于2016年自动到期。随着日期的临近,针对该问题的争论日趋激烈,一些欧美学者认为"非市场经济地位"并非自动终止,如提出非市场经济待遇适用的"举证责任倒置论"。本文认为2016年后"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法律适用应由"特别法"转向"一般法",终止对中国的歧视性实践。尽管如此,国内仍有必要继续系统探究《加入协定书》第15条的合理解释,关注WTO对该问题最新的司法裁判;预判可能面临的争议,并从WTO立法和司法、跨国诉讼等层面探讨可能的应对路径。同时,任何真正的改革都应是市场取向的改革,中国应继续坚持市场化发展和改革的决心,使得争论不攻自破。
[Abstract]: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is the last key issue left over by China's entry into WTO. It is widely believed that China's 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will expire automatically in 2016. With the approaching of the date, the controversy on this issue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fierce. Some European and American scholars think that the "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is not automatically terminated, for example, the "inversion of the burden of proof" is put forward for the application of the non-market economy treatment. This paper holds that the legal application of "non-market economy status" should be changed from "special law" to "general law" after 2016, and the discriminatory practice against China should be terminated. Nevertheless, it is necessary for China to continue to systematically explore the reasonable interpretation of Article 15 of the instrument of accession, to pay attention to the latest judicial decisions of the WTO on this issue, to prejudge the disputes that may be faced, and to proceed from the WTO legislation and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Transnational litigation and other levels to explore the possible response path. At the same time, any real reform should be market-oriented reform, China should continue to adhere to the determination of market development and reform, which makes the controversy unbroken.
【作者单位】: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基金】:国家社科课题(14CFX050) 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2013EFX005)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项目(WN1322015)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96.1;F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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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00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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