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责任限额之货币计算单位研究
本文选题:货币计算单位 + 责任限额 ; 参考:《中国海商法研究》2014年01期
【摘要】:国际货物运输公约一般都规定承运人享有责任限制,但在国际统一立法水平较高的海运和空运领域,承运人责任限额及其货币计算单位并不统一。就责任限额水平问题,不仅《鹿特丹规则》制定时存在争议,中国也有观点认为《维斯比规则》提高了《海牙规则》的责任限额水平。通过对英镑、法郎和特别提款权在空运和海运国际立法中的梳理、比较和实证分析,得出三种货币计算单位各有特点,具有一定历史合理性,不同货币计算单位下的责任限额在不同法律语境下不能简单直接比较,确定适当的责任限额水平要考虑诸多其他因素。
[Abstract]: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of goods generally stipulates that the carrier is entitled to the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but the liability limit of the carrier and its monetary unit are not unified in the field of maritime and air transport with high international uniform legislation. The issue of the level of liability is not only in dispute in the formulation of the Rotterdam rules, but also in China's view that < Weiss's rule. Through the comparison and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international legislation of the British pound, the franc and the special drawing rights in the international legislation of air and sea,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three monetary units have their own characteristics and have a certain historical rationality. The liability limits under the single position of different currency calculations can not be simplified under different legal contexts. In a single direct comparison, there are many other factors to consider in determining the appropriate level of liability.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分类号】:D996.1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3条
1 陶德海;试论责任公约中的计算单位[J];比较法研究;1987年03期
2 张湘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赔偿限额问题剖析[J];法学评论;1996年02期
3 徐新铭;不同海运公约下承运人单位赔偿责任限额评析──兼评各国司法制度的差异对公约实施的影响[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8年00期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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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玉雄;;论国际刑法中的劫持航空器罪[J];安徽文学(下半月);2008年07期
2 郝秀辉;;航空器对地(水)面第三人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论[J];北方法学;2008年01期
3 董念清;;论航空承运人的告知义务[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2期
4 肖永平;孙玉超;;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承运人归责原则的嬗变[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1期
5 郝秀辉;;中国航空运输法律问题研究述评——中国航空法学30年研究综述(一)[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2期
6 郝秀辉;;中国航空刑法问题研究述评——中国航空法学30年研究综述(二)[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3期
7 郝秀辉;;从统计看中国航空法学的崛起——中国航空法学30年发展研究综述(三)[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4期
8 张鸣胜;陈明;;两岸民用航空犯罪司法管辖权问题研究[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4期
9 李杨;郭莉;;航班延误的界定及民事责任分析[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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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覃华平;1952年罗马公约现代化法律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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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毕武卿;对《海牙规则》和《汉堡规则》的比较研究[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01期
5 ;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J];新长征(党建版);2009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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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梁鹏;交强险“无责赔付”究竟有没有错?[N];中国保险报;2007年
7 本报记者 辛红;费率及责任限额不会一成不变[N];法制日报;2006年
8 童新 潘捷;从司法实践看交强险的问题[N];人民法院报;2007年
9 毕安生;商业三责险费率下调[N];解放日报;2008年
10 马璐瑶;周延礼释疑交强险[N];中华工商时报;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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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吕鸣;《鹿特丹规则》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的冲突及其协调[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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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沈志韬;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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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杜以星;海上货物运输迟延交付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武汉大学;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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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田昕鑫;论民用航空运输中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损害赔偿[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年
10 胡文文;国际货物多式联运过程中的责任问题研究[D];清华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201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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