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国际法论文 >

论外交官的刑事管辖豁免及其国际法处治

发布时间:2018-12-23 08:23
【摘要】:外交官享有刑事管辖豁免,接受国对其犯罪行为不能予以管辖和刑事处罚。这已经为国际习惯法所确立并由国际条约明确规定,现已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共同的一般法律原则,且它是国际强行法。外交官因为犯罪而丧失了继续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基础,不能再代表其国家执行使馆的职务。外交官的犯罪问题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接受国可宣告其为"不受欢迎的人",由派遣国召回或终止其职务,也可直接将其驱逐出境,派遣国还可以放弃豁免。派遣国具有管辖和惩处其犯罪外交官的国际法义务。对于外交官犯罪,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均有规定应当予以管辖和处罚。
[Abstract]:Diplomats enjoy immunity from criminal jurisdiction, and the receiving State cannot impose jurisdiction and criminal penalties for their criminal acts. This has been established by international customary law and clearly stipulated by international treaties. It has become a common general legal principle in the legal systems of various countries, and it is an international jus cogens law. Diplomats lost the basis for continuing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by committing crimes and could no longer perform embassy functions on behalf of their countries. The problem of crimes committed by diplomats should be resolved through diplomatic channels, where the receiving State may declare it "undesirable", be recalled or terminated by the sending State, or be expelled directly, and the sending State may waive immunity. The sending State has an obligation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to jurisdiction and punish its criminal diplomats. Diplomatic crimes, whether in international law or domestic law, should be subject to jurisdiction and punishment.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分类号】:D99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王虎华;国家刑事责任的国际法批判[J];学术季刊;2002年04期

【共引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朱作鑫;恐怖主义在国际法上相关对策综述——兼论我国法律有关规定[J];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01期

2 刘健;经济全球化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发展[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01期

3 黄小喜;;企业社会责任与SA8000标准体系[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5年06期

4 孙璐;WTO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J];当代法学;2003年01期

5 李广义;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国际法依据辨证[J];当代法学;2005年03期

6 简基松;联合国制裁之定性问题研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06期

7 蔡国美;;略论引进沉默权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03期

8 刘韶华,杜晓君;个人国际刑事责任及相关问题[J];法律适用;2003年09期

9 萧凯;WTO的制度性影响及其法律分析[J];法学评论;2000年04期

10 何志鹏;;人的回归:个人国际法上地位之审视[J];法学评论;2006年03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1条

1 李文青;;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应用——以CMS v.Argentina案为例[A];2006年中国青年国际法学者暨博士生论坛论文集(国际经济法卷)[C];2006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王玉玮;欧共体与GATT/WTO的法律关系若干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2 金永明;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与资源开发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学院;2005年

3 朱淑娣;WTO体制下国际贸易救济审查制度研究[D];华东政法学院;2005年

4 李晓民;地理标志法律保护机制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5 苗红妮;国际社会理论与英国学派的发展[D];外交学院;2005年

6 孙景民;非政府组织的政治行为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05年

7 管丽萍;新军事变革对当代国际政治的影响[D];中共中央党校;2005年

8 李刚;论海洋污染责任认定及赔偿[D];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

9 陈百贤;论船舶污染损害赔偿[D];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

10 陈竹华;证券法域外管辖权的合理限度[D];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侯焱;国家主权原则依然是国际法最基本的原则[D];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

2 任志强;《联合国宪章》第八章之区域办法在集体安全制度中之地位[D];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

3 贺鉴;区域性人权保护研究[D];湘潭大学;2003年

4 凌梅红;从《罗马规约》看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D];华东政法学院;2004年

5 卢为厚;国际经济条约国内适用效力研究[D];吉林大学;2004年

6 赵彦昌;春秋国际法研究[D];吉林大学;2004年

7 王柠;论国际刑事责任之主体[D];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

8 胡巍;环境非政府组织与联合国[D];北京语言大学;2005年

9 刘志梅;国际犯罪主体问题的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

10 曾朝阳;论跨国金融集团的法律监管[D];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萨道义;邵津;;外交代表的特权[J];国外法学;1983年04期

2 丘日庆;;不可将领事官称为外交官——外交特权和领事特权的初步比较[J];政治与法律;1993年05期

3 萨道义;邵津;;使馆的特权和豁免权[J];国外法学;1982年01期

4 刘明;;薛捍勤:国际法院的首位中国女法官[J];文化交流;2010年11期

5 白绿铉;;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公约[J];国外法学;1983年01期

6 薄旭;吴晓芳;;中国国际法“三剑客”[J];世界知识;2011年02期

7 王浩;简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87年02期

8 月明;;薛捍勤:国际法院首位中国籍女法官[J];侨园;2010年11期

9 常明玉;外交特权与豁免:美国的困惑与图谋[J];外交学院学报;1997年02期

10 张汇文;概述外交特权与豁免[J];社会科学;1979年04期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3条

1 赵雯;美军关押巴外交官属国际不法行为[N];检察日报;2004年

2 丁小军;域外取证的国际规范:海牙取证公约简介[N];人民法院报;2006年

3 本版编辑 孟祥麟 徐俨俨、梁有昶;伊朗称美军抓人不符合国际法[N];人民日报;2006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刘凤艳;国家官员的外国刑事管辖豁免研究[D];外交学院;2012年

2 贝克;论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滥用及其应对措施[D];外交学院;2009年

3 魏镇;与海外军事基地有关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D];外交学院;2012年



本文编号:238968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238968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f52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