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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16 23:03
【摘要】: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是联合国拟定的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国际文书议程下的重要议题。在制定该国际文书的四次预备委员会会议中,各国就建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问题展开讨论,内容涉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概念、指导惠益分享的原则、惠益分享的种类、惠益分享机制等。在此背景下,中国作为一个利用海洋遗传资源的大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面临着如何参与政府间谈判以维护本国利益的问题。相应地,如何基于法理、从中国的视角提出构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惠益分享机制,就成了一项重要的研究议题。除引言和结语外,主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问题提出的背景,并阐述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在联合国体系下的发展进程。第二章着重探析了构建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的相关前置性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海洋遗传资源概念,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必要性,以及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原则和惠益分享的具体内容。第三章分析了国际海底管理局、海洋科学研究、《粮农条约》多边系统和《名古屋议定书》监督执法等机制对于构建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的可借鉴之处,并据此提出构建惠益分享机制的路径。第四章对目前正在联合国体系下进行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并基于前文的分析,就中国在未来政府间谈判中应该采取何种国内外对策提出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93.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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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3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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