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反恐法的范畴
发布时间:2021-01-06 21:17
作为国际法新领域的国际反恐法,由国际反恐领域的"国际立法"和可适用于规制恐怖主义行为的既存国际法组成。国际反恐立法包括联合国系统的反恐条约、区域性反恐条约和联合国安理会的反恐决议等。既存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也为应对恐怖主义的挑战提供了丰富的法律资源,尤其是战争法或国际人道法、国际和平与安全法、国际刑法和国家责任法等。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0,5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国际反恐法的形成
二、国际反恐领域的“国际立法”
(一) 国际反恐条约
(二) 联合国反恐决议
三、可适用于规制恐怖主义行为的既存国际法
(一) 战争法或国际人道法
(二) 国际和平与安全法
(三) 国际刑法
(四) 国家责任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际引渡合作规则的新发展[J]. 黄风. 比较法研究. 2006(03)
本文编号:2961274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0,5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国际反恐法的形成
二、国际反恐领域的“国际立法”
(一) 国际反恐条约
(二) 联合国反恐决议
三、可适用于规制恐怖主义行为的既存国际法
(一) 战争法或国际人道法
(二) 国际和平与安全法
(三) 国际刑法
(四) 国家责任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际引渡合作规则的新发展[J]. 黄风. 比较法研究. 2006(03)
本文编号:296127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2961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