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投资条约中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平衡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13 14:51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各国之间投资联系越加紧密。在投资自由化的影响下,各国为追求特定利益而积极参与到国际投资中,国际投资条约尤其是双边投资条约数量和质量都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形势。但由于当时国际主体之间经济实力差距悬殊,加之私权至上理念风靡,双边投资条约基本上由资本输出国即投资者母国主导制定,主要体现资本输出国意志。而资本输入国即东道国为吸引外来资金和发达技术,往往会接受投资者的要求,提供高水平的投资待遇,甚至会放弃一部分国家权利,这对国家公共利益及政府规制权造成巨大损害。随着投资者和东道国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二者之间的利益失衡局面加重,提交到国际投资仲裁庭的争端也在不断增多。仲裁庭倾向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而轻忽东道国公共利益,所作裁决有失公允,引发国际社会对仲裁机制的信任危机。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利益平衡原则的提出,加之国际投资进入转型期,构建可持续的国际投资体系、追求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平衡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本文通过研究双边投资条约中投资者与东道国有关法律问题,指出当前国际投资领域利益失衡的具体体现,并结合国际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平衡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的法律建议。文章核心内容包括三部...
【文章来源】: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
【文章页数】:6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平衡BIT中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的背景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1.可持续发展原则与国际投资法融合追求利益平衡
2.国家规制权发展受阻亟需重视利益平衡
(二)可能性分析
1.东道国与投资者母国出现身份混同使国家注重利益平衡
2.公共利益保护的国际法实践为利益平衡发展奠基
二、BIT中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失衡的体现
(一)利益保护条款——投资待遇条款偏重保护投资者利益
1.投资定义条款内容及解释扩张加大东道国应诉风险
2.国民待遇条款准入和适用范围过宽加重东道国压力
3.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于程序性规定易致投资者滥诉
4.公平公正待遇条款规定模糊易致东道国权利受损
(二)利益平衡工具——一般例外条款不完善
1.保护目标不明确导致东道国缺乏有力抗辩理由
2.必要性检验标准不明确易致东道国规避应尽义务
3.解释规则不明确降低条款援引确定性
(三)利益平衡程序——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出现危机
1.投资者单边发起仲裁程序易致东道国陷入被动
2.国际投资仲裁程序欠缺透明度引发信任危机
3.仲裁员身份冲突现象明显导致裁决公正性受损
4.仲裁矫正机制缺失导致东道国救济无门
三、平衡BIT中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的法律建议
(一)在投资待遇条款中加入限制条件
1.采用混合定义模式并明确限定条件
2.根据国情实施国民待遇有限度开放政策
3.限制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于争端解决程序
4.明确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内容并排除其可诉性
(二)借鉴国际法实践完善BIT一般例外条款
1.明确规定公共利益保护范围
2.明确考量要素确定必要性审查
3.明确解释及适用规则且对仲裁法庭有约束力
(三)修改完善国际投资仲裁程序
1.限制投资者提起仲裁范围并赋予东道国抗辩权
2.原则上放开仲裁程序与文件并适用第三方介入机制
3.克服仲裁员身份冲突
4.建立统一的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国际投资仲裁“程序滥用”及其规制[J]. 银红武.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2)
[2]论国际投资仲裁中第三方资助披露问题[J]. 范冰仪. 国际商务研究. 2020(02)
[3]“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构建探索[J]. 孙茹,胡波,黄伟.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20(01)
[4]条约解释的要义在于明确当事国的合意[J]. 车丕照.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0(01)
[5]投资者—国家仲裁机制中“投资”概念的界定及中国的选择[J]. 刘芳. 国际商务研究. 2020(01)
[6]国际投资条约中的规制权规则探析[J]. 曾建知.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0(01)
[7]国际投资仲裁中东道国反请求规则适用问题[J]. 孙南申.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2020(01)
[8]国际投资仲裁透明度改革研究[J]. 苏雨莹. 辽宁经济. 2019(12)
[9]国际投资者的社会责任[J]. 李凡,黄晓晨,徐伟学.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10]利益衡量视角下仲裁员信息披露标准研究[J]. 陈国欣. 研究生法学. 2019(06)
博士论文
[1]身份转换语境下的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研究[D]. 冯德恒.吉林大学 2019
[2]国际投资仲裁透明度问题研究[D]. 刘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
[3]ISDS上诉机制的构建问题研究[D]. 丁晓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8
[4]国际投资协定中的发展权原则及其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D]. 刘艳.武汉大学 2014
硕士论文
[1]ICSID仲裁规则修订的新趋势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 牛竞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9
[2]国际投资协定中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借鉴[D]. 章凯琪.华东政法大学 2019
[3]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保护条款研究[D]. 张亚丽.烟台大学 2019
[4]国际投资条约中公平与公正待遇条款研究[D]. 蒋虹宇.外交学院 2019
[5]《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透明度条款研究[D]. 戴沁妤.贵州大学 2019
[6]我国BIT应对“条约挑选”的法律规制[D]. 申博.湖南师范大学 2019
[7]最惠国待遇条款在投资争端解决程序中扩大适用问题研究[D]. 张哲畅.华侨大学 2019
[8]WTO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问题研究[D]. 李欢欢.山东大学 2019
[9]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发展研究[D]. 王飘.南昌大学 2019
[10]中国BITs中投资者与东道国权益平衡法律问题研究[D]. 张力元.郑州大学 2019
本文编号:2975057
【文章来源】: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
【文章页数】:6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平衡BIT中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的背景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1.可持续发展原则与国际投资法融合追求利益平衡
2.国家规制权发展受阻亟需重视利益平衡
(二)可能性分析
1.东道国与投资者母国出现身份混同使国家注重利益平衡
2.公共利益保护的国际法实践为利益平衡发展奠基
二、BIT中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失衡的体现
(一)利益保护条款——投资待遇条款偏重保护投资者利益
1.投资定义条款内容及解释扩张加大东道国应诉风险
2.国民待遇条款准入和适用范围过宽加重东道国压力
3.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于程序性规定易致投资者滥诉
4.公平公正待遇条款规定模糊易致东道国权利受损
(二)利益平衡工具——一般例外条款不完善
1.保护目标不明确导致东道国缺乏有力抗辩理由
2.必要性检验标准不明确易致东道国规避应尽义务
3.解释规则不明确降低条款援引确定性
(三)利益平衡程序——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出现危机
1.投资者单边发起仲裁程序易致东道国陷入被动
2.国际投资仲裁程序欠缺透明度引发信任危机
3.仲裁员身份冲突现象明显导致裁决公正性受损
4.仲裁矫正机制缺失导致东道国救济无门
三、平衡BIT中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的法律建议
(一)在投资待遇条款中加入限制条件
1.采用混合定义模式并明确限定条件
2.根据国情实施国民待遇有限度开放政策
3.限制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于争端解决程序
4.明确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内容并排除其可诉性
(二)借鉴国际法实践完善BIT一般例外条款
1.明确规定公共利益保护范围
2.明确考量要素确定必要性审查
3.明确解释及适用规则且对仲裁法庭有约束力
(三)修改完善国际投资仲裁程序
1.限制投资者提起仲裁范围并赋予东道国抗辩权
2.原则上放开仲裁程序与文件并适用第三方介入机制
3.克服仲裁员身份冲突
4.建立统一的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国际投资仲裁“程序滥用”及其规制[J]. 银红武.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2)
[2]论国际投资仲裁中第三方资助披露问题[J]. 范冰仪. 国际商务研究. 2020(02)
[3]“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构建探索[J]. 孙茹,胡波,黄伟.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20(01)
[4]条约解释的要义在于明确当事国的合意[J]. 车丕照.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0(01)
[5]投资者—国家仲裁机制中“投资”概念的界定及中国的选择[J]. 刘芳. 国际商务研究. 2020(01)
[6]国际投资条约中的规制权规则探析[J]. 曾建知.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0(01)
[7]国际投资仲裁中东道国反请求规则适用问题[J]. 孙南申.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2020(01)
[8]国际投资仲裁透明度改革研究[J]. 苏雨莹. 辽宁经济. 2019(12)
[9]国际投资者的社会责任[J]. 李凡,黄晓晨,徐伟学.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10]利益衡量视角下仲裁员信息披露标准研究[J]. 陈国欣. 研究生法学. 2019(06)
博士论文
[1]身份转换语境下的中国海外投资法律保护研究[D]. 冯德恒.吉林大学 2019
[2]国际投资仲裁透明度问题研究[D]. 刘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
[3]ISDS上诉机制的构建问题研究[D]. 丁晓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8
[4]国际投资协定中的发展权原则及其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D]. 刘艳.武汉大学 2014
硕士论文
[1]ICSID仲裁规则修订的新趋势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 牛竞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9
[2]国际投资协定中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借鉴[D]. 章凯琪.华东政法大学 2019
[3]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保护条款研究[D]. 张亚丽.烟台大学 2019
[4]国际投资条约中公平与公正待遇条款研究[D]. 蒋虹宇.外交学院 2019
[5]《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透明度条款研究[D]. 戴沁妤.贵州大学 2019
[6]我国BIT应对“条约挑选”的法律规制[D]. 申博.湖南师范大学 2019
[7]最惠国待遇条款在投资争端解决程序中扩大适用问题研究[D]. 张哲畅.华侨大学 2019
[8]WTO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问题研究[D]. 李欢欢.山东大学 2019
[9]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发展研究[D]. 王飘.南昌大学 2019
[10]中国BITs中投资者与东道国权益平衡法律问题研究[D]. 张力元.郑州大学 2019
本文编号:297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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