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国际法论文 >

英法德三国外商直接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29 19:45
  当事国以国家安全为由干涉或禁止交易已经成为中资企业跨境收购失败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英国、法国和德国是中资企业在欧洲最为青睐的投资目的地,从法律框架、机构设置、监管行业、审查门槛和应用情况等维度对三国外商直接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三国在实施安全审查上既存在共同点也存在明显差异。相较而言,德国目前的监管政策最为严格,英国则相对宽松,但无论中资企业在哪一国进行投资都应基于当事国的监管法规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交易达成。 

【文章来源】:德国研究. 2020,35(03)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 三国FDI国家安全审查的比较研究
    (一)三国FDI国家安全审查的相同点
    (二)三国FDI国家安全审查的不同点
        第一,三国要求外商申报交易的方式不同。
        第二,三国实施FDI国家安全审查的目的有所差异。
        第三,三国对基于“国家安全”考虑干涉他国交易的理解不同。
        第四,三国对违反安全审查法规所采取的措施不尽相同。
        第五,三国实施安全审查的周期不同。
二、 三国FDI国家安全审查政策差异化的原因
    第一,英国奉行更加独立、自由、开放的经济思维,德法两国更倾向于依托欧盟统一大市场和欧元区,表现在外商投资监管上也显得相对保守。
    第 二,推动英法德收紧FDI国家安全审查政策的主要原因不同,造成三国实施监管政策的严厉程度存在差异。
    第三,三国在对华投资认知上存在一定差异,导致英国对华投资相对宽容,德法则相对保守。
三、 针对三国外商审查政策差异化的应对举措
    第一,中资企业应该基于三国FDI国家安全审查政策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进交易达成。
    第二,积极发挥政府职能,帮助中资企业在三国合法合规地开展投资和收购,同时保障中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进一步深化双边经贸联系,利用经济手段深度绑定英法德三国以及欧盟的利益诉求。
四、 结 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德国加强外商直接投资审查及对华影响——基于《对外经济条例》修订的分析[J]. 胡子南.  现代国际关系. 2019(06)



本文编号:300749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00749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54d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