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20 11:17
中国是世界贸易大国,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非市场经济地位一直是欧美等国家对中国进行反倾销措施的一个重要的依据,在反倾销调查中对来自中国出口产品适用替代国方法,由此在确定产品正常价值时通常会造成产品成本的虚高,进而认定中国出口产品存在倾销,征收高额反倾销税,通常会对中国的出口商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而作为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重要依据的《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已于2016年12月11日届满,对于中国能否通过该条款在第15条届满之时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且WTO成员国在对中国进行反倾销案件调查时能否继续适用替代国做法引起学界的争论。在依据第15条的解释观点中,市场经济地位与替代国的做法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无论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认定与否,在第15条届满之时该条款不再是WTO成员国适用替代国做法的合理法律依据。然而,欧盟在该条款届满时仍然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虽在新修订的法案中,取消了中国“转型国家”名单,不再区分WTO成员国的市场经济国家与非市场经济国家,只保留了针对非WTO成员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但是该法案在第15条到期之后依然拒不放弃“替代国”做法,中国虽已诉诸WTO争端...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由来与“替代国制度”概述
(一)非市场经济地位及替代国制度概述
(二)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法律由来
(三)市场经济地位的取得对我国法律意义
二、《入世议定书》第15条学术争议
(一)学界对于第15条(d)款到期后的法律效力争论
(二)第15条(d)款到期后的法律效力之我见
三、中国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案(DS397)
(一)DS397案概述
(二)DS397案件中的争议焦点
(三)通过DS397案件裁决报告看第15条
四、过渡期满后争取市场经济地位面临的新挑战
(一)欧盟模糊化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与替代国制度关系
(二)“市场扭曲”概念回避“非市场经济”问题
(三)新反倾销调查计算方法并未改变“替代国方法”
(四)警惕有条件的市场经济待遇
五、中国应对措施
(一)法律层面
(二)经济层面
(三)外交层面
(四)人才建设层面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段的条约解释——以DS397和DS516为例[J]. 张乃根. 法治研究. 2017(06)
[2]欧盟替代国方法的替代方案初探[J]. 张妤婕,陈立虎. 东吴学术. 2017(05)
[3]欧盟非市场经济体反倾销制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J]. 胡建国. 欧洲法律评论. 2017(00)
[4]中国“非市场经济待遇”之后倾销的计算方法——解析欧盟贸易救济立法的最新发展[J]. 蒋小红. 国际法研究. 2017(04)
[5]欧盟否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及世界经济影响的剖析[J]. 周华,汪何媛,贾秀秀.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2017(07)
[6]李克强对德国进行正式访问并举行中德总理年度会晤,李克强出席第十九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并对比利时进行正式访问[J]. 世界知识. 2017(12)
[7]对《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法律解读、实践分析与对策建议[J]. 王一栋,张庆麟. 国际贸易. 2017(04)
[8]“市场经济地位”重在实质而非头衔[J]. 于德清. 同舟共进. 2017(03)
[9]2016年后反倾销领域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J]. 左海聪,林思思. 法学研究. 2017(01)
[10]《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到期的问题及解读[J]. 张丽英.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7(01)
硕士论文
[1]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判解[D]. 杨曦.吉林大学 2017
[2]中国在反倾销领域的市场经济地位研究[D]. 孔志强.南京大学 2016
[3]我国反倾销应诉激励机制研究[D]. 彭月嫦.华南理工大学 2013
本文编号:3042690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由来与“替代国制度”概述
(一)非市场经济地位及替代国制度概述
(二)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法律由来
(三)市场经济地位的取得对我国法律意义
二、《入世议定书》第15条学术争议
(一)学界对于第15条(d)款到期后的法律效力争论
(二)第15条(d)款到期后的法律效力之我见
三、中国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案(DS397)
(一)DS397案概述
(二)DS397案件中的争议焦点
(三)通过DS397案件裁决报告看第15条
四、过渡期满后争取市场经济地位面临的新挑战
(一)欧盟模糊化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与替代国制度关系
(二)“市场扭曲”概念回避“非市场经济”问题
(三)新反倾销调查计算方法并未改变“替代国方法”
(四)警惕有条件的市场经济待遇
五、中国应对措施
(一)法律层面
(二)经济层面
(三)外交层面
(四)人才建设层面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段的条约解释——以DS397和DS516为例[J]. 张乃根. 法治研究. 2017(06)
[2]欧盟替代国方法的替代方案初探[J]. 张妤婕,陈立虎. 东吴学术. 2017(05)
[3]欧盟非市场经济体反倾销制度的历史、现状与未来[J]. 胡建国. 欧洲法律评论. 2017(00)
[4]中国“非市场经济待遇”之后倾销的计算方法——解析欧盟贸易救济立法的最新发展[J]. 蒋小红. 国际法研究. 2017(04)
[5]欧盟否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及世界经济影响的剖析[J]. 周华,汪何媛,贾秀秀.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2017(07)
[6]李克强对德国进行正式访问并举行中德总理年度会晤,李克强出席第十九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并对比利时进行正式访问[J]. 世界知识. 2017(12)
[7]对《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法律解读、实践分析与对策建议[J]. 王一栋,张庆麟. 国际贸易. 2017(04)
[8]“市场经济地位”重在实质而非头衔[J]. 于德清. 同舟共进. 2017(03)
[9]2016年后反倾销领域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J]. 左海聪,林思思. 法学研究. 2017(01)
[10]《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到期的问题及解读[J]. 张丽英.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7(01)
硕士论文
[1]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判解[D]. 杨曦.吉林大学 2017
[2]中国在反倾销领域的市场经济地位研究[D]. 孔志强.南京大学 2016
[3]我国反倾销应诉激励机制研究[D]. 彭月嫦.华南理工大学 2013
本文编号:304269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042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