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权中繁殖材料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1-03-27 16:23
植物新品种法律制度不同于专利公开换保护的制度,而是通过对繁殖材料的保护体现对品种权的保护。繁殖材料作为品种权人行使独占权的基础,其认定属于法律适用问题。判断是否为某一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在生物学上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属于活体,具有繁殖的能力,并且繁殖出的新个体与该授权品种的特征特性相同。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20,(01)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国内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植物新品种权制度通过保护繁殖材料体现对育种者权利的保护
(二)国内法律法规通过繁殖材料保护品种,但对如何认定繁殖材料并无明确规定
(三)繁殖材料的判断并非事实问题而是法律问题,涉及育种者权利范围
三、司法实践中繁殖材料的认定方式
(一)必须在生物学上满足3项条件
(二)通过细胞全能性理论获得的材料是否为繁殖材料
(三)如何认定生产、销售繁殖材料的行为
本文编号:3103816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20,(01)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国内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植物新品种权制度通过保护繁殖材料体现对育种者权利的保护
(二)国内法律法规通过繁殖材料保护品种,但对如何认定繁殖材料并无明确规定
(三)繁殖材料的判断并非事实问题而是法律问题,涉及育种者权利范围
三、司法实践中繁殖材料的认定方式
(一)必须在生物学上满足3项条件
(二)通过细胞全能性理论获得的材料是否为繁殖材料
(三)如何认定生产、销售繁殖材料的行为
本文编号:310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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