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框架下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合作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15 09:32
近年来,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海洋治理逐渐成为南海区域性合作的重要议题。文章从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重要意义出发,对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合作的国际法律规范和国际组织进行梳理,在国际法框架下提出南海区域性治理国际合作的治理理念、治理规范、治理组织、治理合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参与南海海洋治理区域合作的路径,将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治理的区域性国际合作中,提高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对南海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家. 2020,(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应有之义
(一)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需要
(二)打造多层次海洋治理体系的需要
(三)实现全球海洋治理的需要
(四)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需要
二、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规范与实践
(一)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合作的规范基础
1.国际法律规范和文件
(1)综合性立法
(2)专门性立法
(3)区域性立法与文件
2.国内法律规范
(二)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实践
三、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困境
(一)原有的治理合作理念难以调和各国发展与环境发展的新矛盾
(二)现有的治理合作国际法律规范难以匹配南海区域发展的新形势
(三)传统的治理合作国际组织难以适应国际关系的新变化
(四)当前的区域治理合作机制难以满足各国共同发展的新需要
四、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路径
(一)将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
(二)推动南海区域性国际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三)充分发挥国际组织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合作中的作用
(四)积极构建高效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协同合作机制
五、中国参与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战略选择
1.以国际法律规则的制定者和完善者推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
2.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倡导者和推动者深化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国际合作
3.以蓝色伙伴关系的示范者和引领者促进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国际认同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海洋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内涵和实践路径[J]. 孙超,马明飞. 河北法学. 2020(01)
[2]“一带一路”视阈下中国-东盟南海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的构建[J]. 薛桂芳. 政法论丛. 2019(06)
[3]中国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机遇与挑战[J]. 全永波,石鹰婷,郁志荣. 南海学刊. 2019(03)
[4]中国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路径——以系统论为视角[J]. 张晏瑲,石彩阳. 南海学刊. 2019(03)
[5]新时代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的变革:理念与路径[J]. 杨泽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6)
[6]全球海洋生态环境多层级治理:现实困境与未来走向[J]. 全永波. 政法论丛. 2019(03)
[7]全球公共产品视角下的全球海洋治理困境:表现、成因与应对[J]. 崔野,王琪. 太平洋学报. 2019(01)
[8]区域海洋环境合作对南海低敏感领域合作的借鉴与启示[J]. 王秀卫.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9]南海区域合作的法律困境及对策研究[J]. 张丽娜,侯丽维.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06)
[10]积极构建中国的国家海洋治理体系[J]. 胡志勇. 太平洋学报. 2018(04)
本文编号:3139077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家. 2020,(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应有之义
(一)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需要
(二)打造多层次海洋治理体系的需要
(三)实现全球海洋治理的需要
(四)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需要
二、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规范与实践
(一)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合作的规范基础
1.国际法律规范和文件
(1)综合性立法
(2)专门性立法
(3)区域性立法与文件
2.国内法律规范
(二)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实践
三、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困境
(一)原有的治理合作理念难以调和各国发展与环境发展的新矛盾
(二)现有的治理合作国际法律规范难以匹配南海区域发展的新形势
(三)传统的治理合作国际组织难以适应国际关系的新变化
(四)当前的区域治理合作机制难以满足各国共同发展的新需要
四、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路径
(一)将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
(二)推动南海区域性国际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三)充分发挥国际组织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合作中的作用
(四)积极构建高效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协同合作机制
五、中国参与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区域性国际合作的战略选择
1.以国际法律规则的制定者和完善者推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
2.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倡导者和推动者深化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国际合作
3.以蓝色伙伴关系的示范者和引领者促进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国际认同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海洋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内涵和实践路径[J]. 孙超,马明飞. 河北法学. 2020(01)
[2]“一带一路”视阈下中国-东盟南海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的构建[J]. 薛桂芳. 政法论丛. 2019(06)
[3]中国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机遇与挑战[J]. 全永波,石鹰婷,郁志荣. 南海学刊. 2019(03)
[4]中国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路径——以系统论为视角[J]. 张晏瑲,石彩阳. 南海学刊. 2019(03)
[5]新时代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的变革:理念与路径[J]. 杨泽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6)
[6]全球海洋生态环境多层级治理:现实困境与未来走向[J]. 全永波. 政法论丛. 2019(03)
[7]全球公共产品视角下的全球海洋治理困境:表现、成因与应对[J]. 崔野,王琪. 太平洋学报. 2019(01)
[8]区域海洋环境合作对南海低敏感领域合作的借鉴与启示[J]. 王秀卫.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9]南海区域合作的法律困境及对策研究[J]. 张丽娜,侯丽维.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06)
[10]积极构建中国的国家海洋治理体系[J]. 胡志勇. 太平洋学报. 2018(04)
本文编号:313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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