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诉讼化现象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15 16:40
仲裁已日趋成为国际商事当事人首选的争议解决机制。鉴于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行以及构建国际化仲裁制度的诉求,亟待正确认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诉讼化”这一现象并寻找正确的应对方式。仲裁早于诉讼出现但晚于诉讼立法,“诉讼化”实质上是仲裁发展的一个过程,初期有一定积极作用而在当下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需要我们进行防范应对。中国的仲裁诉讼化是立法、程序、司法监督等多环节的诉讼化,表现在仲裁协议、仲裁规则、名册制度等多个方面,而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中国缺乏仲裁传统与观念,排斥临时仲裁制度,仲裁机构独立性弱而司法审查严苛。针对此现象的措施是:学习国外相关先进立法背后的原理,使本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更加科学,通过修改仲裁法在仲裁协议、仲裁程序等方面体现对当事人意思自治更多的尊重,在仲裁庭组成方面推行推荐名册制,引入临时仲裁制度并完善各仲裁机构的规则。同时也纳入国外顶尖仲裁机构的成功经验,合理减少司法部等行政机关对仲裁机构的干预以提升其独立性,适度放宽法院对仲裁的审查保障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最终达到防范诉讼化现象不利影响、顺应国际化的仲裁发展趋势的目的以保持自身作为一大国际仲裁中心的竞争力,更适应日益全球化的...
【文章来源】:外交学院北京市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中国仲裁诉讼化现象的产生
(一)仲裁诉讼化的界定
1.“仲裁诉讼化”的定义
2.“仲裁诉讼化”的认识
(二)仲裁诉讼化的历史沿革
二、中国仲裁诉讼化的样态
(一) 仲裁协议的诉讼化
(二)仲裁规则的诉讼化
1.仲裁规则制定时套用民诉法
2.当事人另行约定仲裁规则受限
3.仲裁程序规定生硬,多处体现诉讼制度的特色
(三)强制名册制度过于封闭
(四) 仲裁程序的诉讼化
三、中国仲裁诉讼化的成因分析
(一)仲裁传统与观念匮乏
(二)临时仲裁制度缺位
(三)仲裁机构受行政司法因素影响较大
1.设置运营
2.财政编制
(四)中国仲裁司法审查过严
1.仲裁庭无权审查仲裁协议效力
2.法院在裁决做出后实行“双轨制”审查
四、去诉讼化的对策
(一)修订仲裁法保障仲裁的自治性
1.更加尊重当事人合意
2.引入临时仲裁
(二)完善仲裁规则的制定
1.保证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与意思自治
2.仲裁庭组成方面改用推荐名册制
(三)合理减少对仲裁机构的干预
(四)适度放宽法院对仲裁的审查
1.确立仲裁庭自裁管辖权
2.使“双轨制”审查走向并轨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本土化语境下自裁管辖原则的理性回归[J]. 刘美.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4)
[2]“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临时措施制度的立法及完善[J]. 杜玉琼,林福辰.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8(10)
[3]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内部请示报告制度的转型[J]. 朱科. 法学杂志. 2017(06)
[4]我国仲裁机构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研究[J]. 曹吉锋. 前沿. 2016(10)
[5]论我国商事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制度及其完善应用[J]. 何东升. 法制与社会. 2016(27)
[6]司法监督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J]. 杜永佳. 法制博览. 2016(15)
[7]仲裁证据规则“去诉讼化”的法律思考——对我国《仲裁法》证据规定的修订提案[J]. 张建.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6(03)
[8]论仲裁员强制名册制的优劣势及其改进措施[J]. 郑洋洋,潘亚恬. 法制博览. 2015(12)
[9]我国民商事仲裁去行政化路径探析[J]. 吕娜娜. 柳州师专学报. 2014(02)
[10]Improvi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in Mainland China:Problems and Recommendations on National and Institutional Levels[J]. Felicity Conrad. 北京仲裁. 2012(03)
博士论文
[1]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研究[D]. 宋家法.武汉大学 2014
[2]论防止仲裁的诉讼化[D]. 张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7
[3]两岸仲裁法之修法建议[D]. 胡伟良.中国政法大学 2006
硕士论文
[1]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保全措施的承认和执行问题研究[D]. 沈晓禹.华东政法大学 2015
[2]仲裁契约性问题研究[D]. 曾茜.重庆大学 2011
[3]行政仲裁制度研究[D]. 王俊.安徽大学 2011
[4]论我国仲裁机构的去行政化[D]. 程新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1
本文编号:3187984
【文章来源】:外交学院北京市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中国仲裁诉讼化现象的产生
(一)仲裁诉讼化的界定
1.“仲裁诉讼化”的定义
2.“仲裁诉讼化”的认识
(二)仲裁诉讼化的历史沿革
二、中国仲裁诉讼化的样态
(一) 仲裁协议的诉讼化
(二)仲裁规则的诉讼化
1.仲裁规则制定时套用民诉法
2.当事人另行约定仲裁规则受限
3.仲裁程序规定生硬,多处体现诉讼制度的特色
(三)强制名册制度过于封闭
(四) 仲裁程序的诉讼化
三、中国仲裁诉讼化的成因分析
(一)仲裁传统与观念匮乏
(二)临时仲裁制度缺位
(三)仲裁机构受行政司法因素影响较大
1.设置运营
2.财政编制
(四)中国仲裁司法审查过严
1.仲裁庭无权审查仲裁协议效力
2.法院在裁决做出后实行“双轨制”审查
四、去诉讼化的对策
(一)修订仲裁法保障仲裁的自治性
1.更加尊重当事人合意
2.引入临时仲裁
(二)完善仲裁规则的制定
1.保证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与意思自治
2.仲裁庭组成方面改用推荐名册制
(三)合理减少对仲裁机构的干预
(四)适度放宽法院对仲裁的审查
1.确立仲裁庭自裁管辖权
2.使“双轨制”审查走向并轨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本土化语境下自裁管辖原则的理性回归[J]. 刘美.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4)
[2]“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临时措施制度的立法及完善[J]. 杜玉琼,林福辰.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8(10)
[3]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内部请示报告制度的转型[J]. 朱科. 法学杂志. 2017(06)
[4]我国仲裁机构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研究[J]. 曹吉锋. 前沿. 2016(10)
[5]论我国商事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制度及其完善应用[J]. 何东升. 法制与社会. 2016(27)
[6]司法监督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J]. 杜永佳. 法制博览. 2016(15)
[7]仲裁证据规则“去诉讼化”的法律思考——对我国《仲裁法》证据规定的修订提案[J]. 张建.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6(03)
[8]论仲裁员强制名册制的优劣势及其改进措施[J]. 郑洋洋,潘亚恬. 法制博览. 2015(12)
[9]我国民商事仲裁去行政化路径探析[J]. 吕娜娜. 柳州师专学报. 2014(02)
[10]Improvi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in Mainland China:Problems and Recommendations on National and Institutional Levels[J]. Felicity Conrad. 北京仲裁. 2012(03)
博士论文
[1]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研究[D]. 宋家法.武汉大学 2014
[2]论防止仲裁的诉讼化[D]. 张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7
[3]两岸仲裁法之修法建议[D]. 胡伟良.中国政法大学 2006
硕士论文
[1]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保全措施的承认和执行问题研究[D]. 沈晓禹.华东政法大学 2015
[2]仲裁契约性问题研究[D]. 曾茜.重庆大学 2011
[3]行政仲裁制度研究[D]. 王俊.安徽大学 2011
[4]论我国仲裁机构的去行政化[D]. 程新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1
本文编号:3187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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