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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诺为则:现代性国际法的渊源特质

发布时间:2021-05-20 22:38
  国际法在渊源领域的特质可以归结为国家以其承诺作为其遵守的国际法规则,即"以诺为则"。这种现象不仅体现在条约的签订、加入、保留和退出上,也体现在习惯的形成、证明和否证上,还体现为一般法律原则在实践中的疏离以及强行法操作层面的困难。"以诺为则"的现象以国际法的现代性为语境,而"以诺为则"的存在及运行又强化了国际法的现代性。由此,二者之间形成了一个相互认可、相互强化的循环。国际社会在相当长时间之内无法超越国际法的"以诺为则"现实,国家必须基于此种国际法现代性的客观情况考虑立场、形成对策。 

【文章来源】:当代法学. 2019,33(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国际法“以诺为则”的主要体现
    (一)“以诺为则”在条约法上的投射
    (二)“以诺为则”在习惯国际法上的投射
    (三)“以诺为则”与国际法原则的虚化和强行法的漂浮状态
    (四)“以诺为则”与国家在国际法规范面前的主动性
三、国际法的现代性:“以诺为则”的归因
    (一)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结构
    (二)国际社会的现代性特征
    (三)国际法的现代性架构
四、国际法“以诺为则”的影响评价
    (一)国际法“以诺为则”的理论判断
    (二)国际法“以诺为则”的实践优长
    (三)国际法“以诺为则”的实践弊端
五、结论与启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理想主义还是新帝国主义?——当代国际法宪政化理论批判[J]. 程卫东.  欧洲研究. 2017(05)
[2]国际法渊源的定义[J]. 王虎华.  法学. 2017(01)
[3]国际法碎片化和国际法体系的效力[J]. 莫世健.  法学评论. 2015(04)
[4]宪政的国际法:全球治理的宪政转向[J]. 陈喜峰.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01)
[5]在政治与伦理之间:本体维度的国际法[J]. 何志鹏.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05)
[6]论国际法规范的位阶[J]. 潘德勇.  北方法学. 2012(01)
[7]国际宪政思潮的兴起与国际法“宪法化”趋势[J]. 王秀梅.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1(02)
[8]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及其评判标准的探讨[J]. 侯中军.  历史研究. 2009(01)
[9]现代国际法的多样化、碎片化与有序化[J]. 古祖雪.  法学研究. 2007(01)
[10]不平等概念与近代中国的不平等条约[J]. 侯中军.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06(02)



本文编号:3198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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