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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28 08:16
  仲裁作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一项同诉讼并驾齐驱的重要制度,古已有之。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各国已普遍将仲裁作为解决国际经济贸易纠纷的一种主要方式,许多国家纷纷制定或修改仲裁法,还设立了常设机构,受理或处理商事仲裁案件。与诉讼相比,仲裁具有中立性、自治性、权威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等特点。由于仲裁的诸多便利条件,再加之商事争议的当事人对别国法院的公正性持不信任的态度,因此,争议的当事人尤其是国际商事争议的当事人在求助于第三者解决争议时,越来越乐于选择采用仲裁方式。仲裁也是我国解决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主要方法之一。中国于1986年12月4日批准加入了1958年在纽约签定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这标志着中国在国际商事仲裁方面开始走上国际化和统一化的道路。不过,应该看到,中国现行仲裁法制度同其已经确立的国际化和现代化目标尚有一定的距离,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本文主要阐述了三个问题,即第一,关于提出时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时限问题。通过对各国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比较,本文认为当事人应当在提交实体答辩前提出管辖权异议;第二,关于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权力归属问题。通过对仲裁庭、... 

【文章来源】:安徽大学安徽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提出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时限
    (一) 有关仲裁法或仲裁规则的规定
    (二) 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限的比较
二、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权力归属
    (一) 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的认定机构
    (二) 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认定机构的比较
三、管辖权/管辖权原则的确立
    (一) 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原则的缘起
    (二) 管辖权/管辖权原则的意义
    (三) 我国应确立仲裁庭管辖权/管辖权原则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原则[J]. 王瀚,李广辉.  中国法学. 2004(02)
[2]我国商事仲裁中的“管辖权/管辖权”原则之评述及完善建议[J]. 徐伦江.  行政与法. 2003(12)
[3]加入WTO与我国国际商事仲裁[J]. 杨吉博.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05)
[4]仲裁管辖权若干问题探析[J]. 李广辉.  汕头大学学报. 2003(02)
[5]论我国应确立仲裁庭管辖权自裁原则[J]. 邓杰.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2(05)
[6]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管辖权/管辖权”原则之再述评——兼与宁敏、宋连斌先生商榷[J]. 王勇.  当代法学. 2002(02)
[7]评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管辖权原则[J]. 宁敏,宋连斌.  法学评论. 2000(02)
[8]论仲裁权[J]. 刘家兴.  中外法学. 1994(02)

硕士论文
[1]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研究[D]. 丁小军.武汉大学 2004
[2]临时仲裁及其在我国的现状和发展[D]. 康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0



本文编号:3207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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