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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在国际公法中的法律地位——以近代中国(1840-1949)为例

发布时间:2021-06-17 23:49
  个人在国际公法中的法律地位问题是国际法的基本问题之一。个人到底能否与国家比肩成为国际公法的主体,在历史各国各学派众说纷纭。本文通过介绍近代中国的思想变迁,进而分析出个人在国际公法中的法律地位的发展趋势。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17)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传统学者:国家主体唯一至上
二、新新学者:个人主体地位巩固
三、个人在国际公法中的法律地位之我见
四、结语



本文编号:323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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