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午战争后钓鱼列岛归属问题的国际法分析
发布时间:2023-05-11 00:13
钓鱼列岛的主权归属问题在学术研究领域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证并不断深化的长期而复杂过程。关于甲午战争后钓鱼列岛的归属问题,日方提出中国从1895年至1971年的76年间没有提出过主权要求,还说1920年的"冯冕感谢信"、《人民日报》的文章和1960年的地图等资料都证明曾经默认过钓鱼列岛属于日本。其实从日本在甲午战争期间曲解国际法关于先占的原则秘密"编入"钓鱼列岛和所谓"尖阁诸岛"名称的由来看,所谓中国76年间没有提出钓鱼列岛主权要求的说法并不属实,关于甲午战争和二战以后中国的态度,可以从国际法角度做合理说明。
【文章页数】:23 页
【文章目录】:
一、本研究的任务和目的
二、明治政府的“先占”行为不符合国际法原则
(一) 山县有朋态度已决
(二) 西村的态度转变
(三) 明治政府利用甲午战争的机会“先占”了钓鱼列岛
(四) 明治政府没有宣示过所谓“先占”行为
三、“冯冕感谢信”是《马关条约》背景下的产物
四、对所谓“尖阁列岛”名称的使用没有法律意义
(一) “尖阁列岛”一词并非日本独有
(二) 《人民日报》的文章是对“时效”的打断
(三) 《人民日报》的文章与中国政府的立场完全一致
(四) 个别地图标注了“尖阁群岛”字样也不能证明中国承认过钓鱼列岛属于日本
五、结 语
本文编号:3813772
【文章页数】:23 页
【文章目录】:
一、本研究的任务和目的
二、明治政府的“先占”行为不符合国际法原则
(一) 山县有朋态度已决
(二) 西村的态度转变
(三) 明治政府利用甲午战争的机会“先占”了钓鱼列岛
(四) 明治政府没有宣示过所谓“先占”行为
三、“冯冕感谢信”是《马关条约》背景下的产物
四、对所谓“尖阁列岛”名称的使用没有法律意义
(一) “尖阁列岛”一词并非日本独有
(二) 《人民日报》的文章是对“时效”的打断
(三) 《人民日报》的文章与中国政府的立场完全一致
(四) 个别地图标注了“尖阁群岛”字样也不能证明中国承认过钓鱼列岛属于日本
五、结 语
本文编号:381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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