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建设
发布时间:2023-06-02 05:00
南海的主权争议和划界争议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南海周边国家应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域下,暂时搁置争议,依据《海洋法公约》第83条关于临时安排的规定,构建"南海资源利益共同体",建设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对争议区域内的能源进行共同勘探和开发活动,这将是目前解决我国在南海争议区域资源利益问题的最佳方案。构建"南海资源利益共同体"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坚持建设资源共同开发区对南海周边国家的主权和划界主张不影响的原则;二是探索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区域划定、开发模式、合同关注、争端解决等具体制度问题。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构建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构建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必要性
(二)构建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可行性
1. 南海争议区域共同开发的尝试
2. 在南海构建资源共同开发区的优势
二、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设立与国际法影响
(一)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划定
(二)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模式选择
1. 超国家管理模式
2. 联合经营管理模式
3. 代理制模式
(三)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国际法影响
1. 共同开发区的“不影响条款”
2. 第三国主权权利要求的影响
3. 共同开发区内先存权的影响
三、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合同关注与争端解决机制
(一)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合同关注
1. 应注意的合同基本条款
2. 应注意的风险防范条款
3. 应注意的合同法律条款
(二)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争端解决机制
1. 建立共同开发区的一整套争端解决机制
2. 强调双边友好解决方式
3. 充分发挥仲裁在争端解决中的作用
4. 必要和条件充分时设立单独争端解决机构
结语
本文编号:3827718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构建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构建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必要性
(二)构建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可行性
1. 南海争议区域共同开发的尝试
2. 在南海构建资源共同开发区的优势
二、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设立与国际法影响
(一)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划定
(二)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模式选择
1. 超国家管理模式
2. 联合经营管理模式
3. 代理制模式
(三)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国际法影响
1. 共同开发区的“不影响条款”
2. 第三国主权权利要求的影响
3. 共同开发区内先存权的影响
三、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合同关注与争端解决机制
(一)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合同关注
1. 应注意的合同基本条款
2. 应注意的风险防范条款
3. 应注意的合同法律条款
(二)南海资源共同开发区的争端解决机制
1. 建立共同开发区的一整套争端解决机制
2. 强调双边友好解决方式
3. 充分发挥仲裁在争端解决中的作用
4. 必要和条件充分时设立单独争端解决机构
结语
本文编号:382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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