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墨加协定》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启示与应对
发布时间:2024-02-03 11:44
基于加拿大对《美墨加协定》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保留,该机制仅适用于美国与墨西哥之间。《美墨加协定》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体现了"美国优先"、卡尔沃主义复苏、有限制地用尽当地救济及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及其投资者的负面影响等价值取向和发展趋势。在当前的《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中,中国应尊重投资者对于争端解决方式和仲裁机构的选择,设置磋商这一前置程序,并注意与《中日韩投资协定》的衔接。在未来与美国、墨西哥、加拿大的自贸协定谈判中,关于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中国可以不设置当地救济条款或者设置不同的当地救济条款;在启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之前,可以为投资者和东道国设置为期6个月的磋商程序;在内容上,对于某些特殊领域的争端,可以在相应章节以附件形式予以规定。此外,还需处理好自贸协定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下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美墨加协定》对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变革与发展
(一)加拿大与美国、墨西哥之间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1.加拿大对《美墨加协定》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保留
2.沿用《北美自贸协定》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争端的两种情形
3.《美墨加协定》生效后加拿大与美国、墨西哥之间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
(二)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1.美国和墨西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启动方的适用范围
(1)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启动方为附件一方投资者
(2)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启动方为涵盖政府合同的投资者
2.美国与墨西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启动程序
(1)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启动方为附件一方投资者
(2)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启动方为涵盖政府合同的投资者
三 《美墨加协定》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体现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趋势
(一)“美国优先”理念
(二)卡尔沃主义的复苏
(三)用尽当地救济的限制
(四)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性规定
1.限制缔约方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签订自贸协定
2.剥夺非市场经济国家投资者适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利
四 《美墨加协定》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对中国签订自贸协定的启示
(一)《美墨加协定》对构建《中日韩自贸协定》下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启示
1.《中日韩投资协定》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与《美墨加协定》的差异
2.《美墨加协定》对构建《中日韩自贸协定》下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启示
(二)《美墨加协定》对构建中国与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自贸协定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启示
1.中国与加拿大现有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2.中国与墨西哥现有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3.中国与美国现有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4.对《美墨加协定》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潜在影响的应对思路
(1)探索创新国际合作机制
(2)与缔约方理智议定用尽当地救济条款的设置
(3)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中设置为期6个月的磋商程序及特殊程序
(4)处理好自贸协定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与《解决投资争端公约》下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
本文编号:3894127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美墨加协定》对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变革与发展
(一)加拿大与美国、墨西哥之间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1.加拿大对《美墨加协定》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保留
2.沿用《北美自贸协定》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争端的两种情形
3.《美墨加协定》生效后加拿大与美国、墨西哥之间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
(二)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1.美国和墨西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启动方的适用范围
(1)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启动方为附件一方投资者
(2)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启动方为涵盖政府合同的投资者
2.美国与墨西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启动程序
(1)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启动方为附件一方投资者
(2)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启动方为涵盖政府合同的投资者
三 《美墨加协定》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体现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趋势
(一)“美国优先”理念
(二)卡尔沃主义的复苏
(三)用尽当地救济的限制
(四)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性规定
1.限制缔约方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签订自贸协定
2.剥夺非市场经济国家投资者适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利
四 《美墨加协定》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对中国签订自贸协定的启示
(一)《美墨加协定》对构建《中日韩自贸协定》下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启示
1.《中日韩投资协定》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与《美墨加协定》的差异
2.《美墨加协定》对构建《中日韩自贸协定》下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启示
(二)《美墨加协定》对构建中国与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自贸协定中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启示
1.中国与加拿大现有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2.中国与墨西哥现有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3.中国与美国现有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
4.对《美墨加协定》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潜在影响的应对思路
(1)探索创新国际合作机制
(2)与缔约方理智议定用尽当地救济条款的设置
(3)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中设置为期6个月的磋商程序及特殊程序
(4)处理好自贸协定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与《解决投资争端公约》下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
本文编号:389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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