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国际法论文 >

我国内地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4-07-05 21:52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参与中国仲裁市场的竞争主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第一,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直接在我国开设常设机构,承揽我国内地的相关仲裁业务。这种方式的结果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直接和我国内地的仲裁机构进行竞争,通过这一方式在我国内地仲裁市场进行竞争。第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出于种种原因(例如某国的未准入他国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经济上的考虑等)选择不在我国内地设立常设机构,但依然将我国作为仲裁地点(仲裁规则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导致我国内地成为仲裁地)。此处需要特别强调,本文以第一种方式为研究视角,分析我国内地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以本文提到我国内地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时都特指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设立常设机构的情形。本文第一章介绍了我国内地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现状并总结了相关实践的特征。2015年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深化改革方案》)。根据该《深化改革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入驻,提高商事纠纷仲裁国际化程度。该规定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入驻我国内地的法律依据,明确规定支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

【文章页数】:8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我国内地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现状
    第一节 我国内地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相关的实践
        一、允许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入驻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
        二、允许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在北京设立代表机构
        三、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引进香港仲裁机构
        四、尝试建立仲裁机构间的合作
    第二节 我国内地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相关实践的特征
        一、我国内地积极尝试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二、我国内地仅在特定区域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三、相关规定大多仅为原则性规定
        四、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后续进展缓慢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我国内地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必要性分析
    第一节 设立常设机构:加剧我国内地仲裁市场竞争
        一、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竞争力有待提高
        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竞争力实力较强
    第二节 设立常设机构:并非开放仲裁市场的唯一路径
        一、路径一:允许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仲裁
        二、路径二:允许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设立常设机构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我国内地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可行性分析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市场准入存在争议
        一、仲裁的性质存在争议
        二、商事仲裁服务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关系存在争议
        三、国内法律法规对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规定
    第二节 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后需注意的问题
        一、常设机构的组织形式
        二、常设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的国籍认定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400159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4001591.html

上一篇:论个人的国际法主体地位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405a***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