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路用轮胎案评析
发布时间:2024-03-27 02:59
自2006年铜版纸案美国重新发起对华反补贴调查以来,反补贴贸易救济措施被美国商务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频频用作对华贸易的救济手段,甚至到了滥用的地步,仅在过去的五年内,美国商务部对华产品提起的反补贴诉讼就已超过30起。而这一情况随着2011年12月19日轮胎案的最新进展有可能得到彻底改变。 中国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出口至美国的某些非公路用轮胎,在2007年被美国商务部指控构成倾销和补贴。随后美国商务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分别做出了倾销及补贴存在、损害成立的裁定。这期间中国出口厂商联合美国进口商采取了一系列的救济措施,均未得到满意的结果,最终在2008年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申诉,并要求法院临时禁止美国政府对企业收取预押金。2010年10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美国商务部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采用替代国方法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存在双重救济,要求美国商务部停止征收对中国涉案企业的反补贴税。但美国商务部并未接受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而是向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申诉。 美国时间2011年12月19日,就《GPX国际轮胎公司和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政府案》,美联邦巡回上诉...
【文章页数】:3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非公路用轮胎案的基本案情及意义
(一) 非公路用轮胎案的基本案情
(二) 研究非公路用轮胎案的意义
二、 美国的反补贴法律程序规则
(一) 美国反补贴主管机构
(二) 主要司法程序
三、 非公路用轮胎案焦点问题
(一) 美国反补贴法中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认定问题
(二) 双重计税问题
四、 中国对美反补贴诉讼的应对策略
(一) 中国政府层面的应对措施
(二) 中国出口企业及生产商的应对措施
结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940091
【文章页数】:3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 非公路用轮胎案的基本案情及意义
(一) 非公路用轮胎案的基本案情
(二) 研究非公路用轮胎案的意义
二、 美国的反补贴法律程序规则
(一) 美国反补贴主管机构
(二) 主要司法程序
三、 非公路用轮胎案焦点问题
(一) 美国反补贴法中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认定问题
(二) 双重计税问题
四、 中国对美反补贴诉讼的应对策略
(一) 中国政府层面的应对措施
(二) 中国出口企业及生产商的应对措施
结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94009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940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