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4-05-13 20:31
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关系的完结,以货物的交付与受领为终点。货物最终能交付至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手中,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目的。因此,货物的交付与受领不仅预示着承运人在运输合同项下义务的完成,也能使货方最终的经济利益得以实现。但随着进出口政策与国际贸易领域的变化,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收货人未及时受领货物,或无收货人主张受领货物的现象时常发生。近年来,集装箱超期使用费、货物退运纠纷等与目的港无人提取货物相关的案件日趋增多。货物长期堆存在目的港,不仅使承运人无法享受解除运输合同项下交付义务的利益,还产生大量运费以外的额外费用,例如集装箱滞期费、码头堆存费、保管费用,由此给承运人带来了巨大的额外风险与不利益。在海事司法审判实践中,目的港无人提货的原因由众多因素构成,且引发诸多法律问题。理论与实务中对如何认定目的港无人提货责任主体、如何确定赔偿范围、如何认定目的港无人提货的责任性质存在争议。此外,收货人是否负有受领义务、托运人在提单转让情形下是否应当承担无人提货责任颇具争议。提单与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并存时,如何认定运输合同相关方权利义务关系到如何顺利解决目的港无人提货纠纷。探讨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责任的产生...
【文章页数】:9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第一章 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责任问题概述
第一节 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责任的界定
一、目的港无人提货内涵之界定
二、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责任产生原因
三、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责任界定
第二节 目的港无人提货之中国司法实践
一、收货人提货行为的法律性质争议
二、目的港责任主体的争议
第二章 提单转让对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责任的影响
第一节 提单转让对运输合同的影响
一、提单转让的法律效果
二、提单转让是否等同运输合同的让与
三、提单中间持有人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提单转让对承运人诉权的影响
一、运输合同权利转让的理论基础
二、提单转让后享有诉权的主体
第三节 英国法下提单合同责任移转理论
一、英国法下提单合同责任移转理论的立法背景
二、英国《海上货物运输法》下提单合同责任的移转
三、提单合同责任移转理论的不足
第三章 目的港无人提货责任主体争论
第一节 托运人作为责任主体的争论
一、托运人作为责任主体的实践争论
二、《海商法》下托运人的责任基础及法定责任
三、提单转让对托运人合同责任的影响
四、《鹿特丹规则》下托运人承担无人提货责任的法律依据
第二节 收货人作为责任主体的法律依据
一、收货人的法律地位
二、债权人迟延制度对收货人责任的影响
三、收货人承担无人提货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
第三节 提单“货方条款”提供的解决路径
一、“货方条款”的产生及意义
二、“货方条款”在各国的适用效力
第四章 目的港无人提货时承运人的法律救济
第一节 承运人照管义务的减轻
一、中国法下承运人的照管义务
二、承运人的照管义务的减轻
三、承运人交付义务的终止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之救济
一、中国船东保赔保险中的设定
二、英国船东互保协会关于未交付货物保险之设定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972672
【文章页数】:9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第一章 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责任问题概述
第一节 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责任的界定
一、目的港无人提货内涵之界定
二、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责任产生原因
三、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责任界定
第二节 目的港无人提货之中国司法实践
一、收货人提货行为的法律性质争议
二、目的港责任主体的争议
第二章 提单转让对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责任的影响
第一节 提单转让对运输合同的影响
一、提单转让的法律效果
二、提单转让是否等同运输合同的让与
三、提单中间持有人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提单转让对承运人诉权的影响
一、运输合同权利转让的理论基础
二、提单转让后享有诉权的主体
第三节 英国法下提单合同责任移转理论
一、英国法下提单合同责任移转理论的立法背景
二、英国《海上货物运输法》下提单合同责任的移转
三、提单合同责任移转理论的不足
第三章 目的港无人提货责任主体争论
第一节 托运人作为责任主体的争论
一、托运人作为责任主体的实践争论
二、《海商法》下托运人的责任基础及法定责任
三、提单转让对托运人合同责任的影响
四、《鹿特丹规则》下托运人承担无人提货责任的法律依据
第二节 收货人作为责任主体的法律依据
一、收货人的法律地位
二、债权人迟延制度对收货人责任的影响
三、收货人承担无人提货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
第三节 提单“货方条款”提供的解决路径
一、“货方条款”的产生及意义
二、“货方条款”在各国的适用效力
第四章 目的港无人提货时承运人的法律救济
第一节 承运人照管义务的减轻
一、中国法下承运人的照管义务
二、承运人的照管义务的减轻
三、承运人交付义务的终止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之救济
一、中国船东保赔保险中的设定
二、英国船东互保协会关于未交付货物保险之设定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97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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