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原则的确立——从公共利益原则的必要性谈起
发布时间:2024-05-15 18:44
反倾销法作为WTO体制中对一国产业予以救济的重要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本国产业,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国际贸易秩序正常、健康地发展。但是近些年来,随着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逐步消退,反倾销措施的运用愈加频繁,其已成为保护本国产业集团利益的政治性工具,严重忽视了进口商、下游用户、消费者等相关主体的利益得失。由于反倾销法具有强烈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因素,以及其“倾销有害论”的立法基础,学界提出了种种改革反倾销法的设想。在反倾销法中引入公共利益原则便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本文运用历史、比较、综合的分析方法,以法学论述为基础,并适当采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从论述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的概念入手,重点研究了反倾销法中确立公共利益原则的必要性问题,并对今后公共利益条款的改进问题进行了展望。 本文第一部分首先从词汇的历史发展入手,介绍了“公共利益”的一般性概念,随后通过对欧盟、加拿大法律中公共利益相关内容的论述,进一步界定了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的概念。文章的第二部分剖析了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原则必要性的理论根源,即反倾销法自身存在的局限性,其“倾销有害论”的立法依据、贸易保护主义的立法出发点,为反倾销法中确立公共利益原...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及选题背景
1.2 文献综述
1.3 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结构安排
2 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概念的界定
2.1 公共利益的概念
2.2 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的概念
2.2.1 加拿大有关公共利益内容的规定
2.2.2 欧盟有关公共利益内容的规定
2.2.3 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的概念
3 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原则的必要性之理论根源
3.1 反倾销法的局限性
3.1.1 反倾销法最初以保护本国产业为出发点
3.1.2 反倾销法建立在“倾销有害论”基础之上
3.1.3 反倾销法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
3.2 反倾销法的改良方案
3.2.1 采用更高的“微量”标准
3.2.2 重新从宽定义“相同产品”
3.2.3 扩大、强化公共利益条款
4 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原则的必要性之现实依据
4.1 减少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损失
4.1.1 国内产业
4.1.2 贸易商和进口商
4.1.3 上游供应商
4.1.4 下游用户
4.1.5 消费者
4.2 调和反倾销中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
4.3 防止反倾销措施滥用,限制贸易保护主义
5 WTO成员方在谈判中的分歧及中国应采取的立场
5.1 WTO成员方在谈判中的分歧
5.1.1 “反倾销谈判之友”的观点
5.1.2 其他成员方的观点
5.2 中国应采取的立场
5.2.1 中国应采取的立场
5.2.2 支持的理由
6 对公共利益条款改进的展望
6.1 WTO成员方有关改进公共利益条款的意见
6.2 将公共利益的效力限于程序问题的合理性
6.2.1 对“反倾销谈判之友”建议的反驳
6.2.2 正当程序的法理依据
6.3 对公共利益条款改进的建议
6.3.1 扩大利害关系方的范围
6.3.2 明确利害关系方的程序权利
7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详细摘要
本文编号:3974068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及选题背景
1.2 文献综述
1.3 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结构安排
2 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概念的界定
2.1 公共利益的概念
2.2 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的概念
2.2.1 加拿大有关公共利益内容的规定
2.2.2 欧盟有关公共利益内容的规定
2.2.3 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的概念
3 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原则的必要性之理论根源
3.1 反倾销法的局限性
3.1.1 反倾销法最初以保护本国产业为出发点
3.1.2 反倾销法建立在“倾销有害论”基础之上
3.1.3 反倾销法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
3.2 反倾销法的改良方案
3.2.1 采用更高的“微量”标准
3.2.2 重新从宽定义“相同产品”
3.2.3 扩大、强化公共利益条款
4 反倾销法中公共利益原则的必要性之现实依据
4.1 减少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损失
4.1.1 国内产业
4.1.2 贸易商和进口商
4.1.3 上游供应商
4.1.4 下游用户
4.1.5 消费者
4.2 调和反倾销中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
4.3 防止反倾销措施滥用,限制贸易保护主义
5 WTO成员方在谈判中的分歧及中国应采取的立场
5.1 WTO成员方在谈判中的分歧
5.1.1 “反倾销谈判之友”的观点
5.1.2 其他成员方的观点
5.2 中国应采取的立场
5.2.1 中国应采取的立场
5.2.2 支持的理由
6 对公共利益条款改进的展望
6.1 WTO成员方有关改进公共利益条款的意见
6.2 将公共利益的效力限于程序问题的合理性
6.2.1 对“反倾销谈判之友”建议的反驳
6.2.2 正当程序的法理依据
6.3 对公共利益条款改进的建议
6.3.1 扩大利害关系方的范围
6.3.2 明确利害关系方的程序权利
7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详细摘要
本文编号:397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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