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保障措施中的“未预见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5-02-09 17:05
在WTO保障措施制度中,“未预见的情况”存在着许多有争议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也经常见于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的案件当中,主要是“未预见的情况”是否应予从条文中删除;“未预见的情况”是否应当继续适用,如果得以继续适用,其法律地位如何;实践中应怎样适用。 在作者看来,“未预见的情况”应当得到继续适用,而且是作为保障措施实施的一个前提发挥作用,成员方若援用保障措施,应该将其作为一个事实问题加以证明。 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探讨了上述问题,基本沿着“未预见的情况”存在的必要性,有效性的脉络进行阐述。具体而言,整个文章的结构如下: 首先,文章分析了“未预见的情况”的字面含义,及其在保障措施中的特有意义。随后总结、介绍了“未预见的情况”的几种构成情况和历史演变,从而为下文进一步阐述,尤其涉及“未预见的情况”是否应当予以删除的问题做下铺垫。 其次,文章具体分析了“未预见的情况”作为1994关贸总协定第19条的一部分在WTO法律制度中仍然具有法律效力。这一问题的解决主要是从WTO相关条文的规定、争端解决机构的案例和国际法中的有关理论这三个方面进行的。重点在于针对主张“未预见的...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第一部分 "未预见的情况"的含义、构成及其历史演变
一、"未预见的情况"的含义及其构成
(一) "未预见的情况"的含义
(二) "未预见的情况"的构成
二、"未预见的情况"的历史演变
(一) "未预见的情况"在一国国内法中的发展
(二) "未预见的情况"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发展
第二部分 "未预见的情况"的法律效力问题及其法律地位问题
一、"未预见的情况"的法律效力问题
(一) 问题产生的缘由
(二) 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
(三) 典型案例中争端解决机构的观点
(四) 小结
二、"未预见的情况"的法律地位
(一) 保障措施法律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二) 争端解决机构的观点
(三) 小结
第三部分 "未预见的情况"的证明标准
一、"未预见的情况"的证明标准
(一) 证明标准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二) 证明标准的难度
二、"未预见的情况"的证明方式
(一) 证明的时间
(二) 证明的方式
结语
参考书目
本文编号:4032578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第一部分 "未预见的情况"的含义、构成及其历史演变
一、"未预见的情况"的含义及其构成
(一) "未预见的情况"的含义
(二) "未预见的情况"的构成
二、"未预见的情况"的历史演变
(一) "未预见的情况"在一国国内法中的发展
(二) "未预见的情况"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发展
第二部分 "未预见的情况"的法律效力问题及其法律地位问题
一、"未预见的情况"的法律效力问题
(一) 问题产生的缘由
(二) 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
(三) 典型案例中争端解决机构的观点
(四) 小结
二、"未预见的情况"的法律地位
(一) 保障措施法律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二) 争端解决机构的观点
(三) 小结
第三部分 "未预见的情况"的证明标准
一、"未预见的情况"的证明标准
(一) 证明标准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二) 证明标准的难度
二、"未预见的情况"的证明方式
(一) 证明的时间
(二) 证明的方式
结语
参考书目
本文编号:403257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4032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