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6-05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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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生效已逾25周年,各缔约国法院、仲裁机构在大量案件中适用公约作为准据法,用来处理国际货物买卖纠纷。中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创始缔约国之一,大量由中国商人作为一方主体的国际货物贸易受到或本应受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调整。同时,《公约》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其适用离不开统一解释,《公约》是否能达成促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则统一化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国内法院和仲裁机构在裁判实践中对《公约》的解释,取决于裁判机构能否在一定程度上抛开各国国内法的价值、规则来促成《公约》的统一适用。《公约》的成功有赖于解释的一致性和解释的质量。只有秉持《公约》促进国际货物买卖法统一的宗旨正确解释《公约》的前提下,《公约》才能真正实现它的目标和宗旨,即减少当事人为适用自己偏好的法律寻求纠纷解决地的必要,减少诉诸私法规则的必要性和提供一部适合国际性交易的统一货物销售合同法。 中国各级法院在审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适用《公约》作为准据法,分析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仅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且也履行了条约义务。中国法院适用呈现出较高级别法院适用积极、不同地域法院适用《公约》情况迥异、中国法院主动适用《公约》现象逐渐增多、《公约》也在特殊情况下适用于香港居民为一方的国际货物买卖纠纷等特点。在排除公约适用方面,存在着以冲突规则确定适用中国法律、不做说理直接适用中国法律、法院以中国法律和CISG公约规定一致予以排除等特点。与外国法院、仲裁机构相比较,中国法院也有着截然不同的一些做法和适用状况。 然而也可以看到,在现有适用《公约》案例之外,仍然有大量案件应当适用《公约》,而没有适用。试图用国内法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案件,一方面引起当事人对法律适用的不满,另一方面也是对“条约必须信守”原则一定程度的破坏。从当前中国法院适用《公约》现状来看,我们还需要提高对《公约》的认识和理解,在法律适用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从更根本的意义上来说,引导《公约》更准确、更广泛地适用,需要在国家立法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宪法层面要明确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法律层面对条约适用规定得要更加明确,,司法解释要及时对我国新加入或缔结的条约性质做出判断,给予直接适用或间接适用的指引。同时,继续完善我国的涉外诉讼集中管辖制度,做到涉外审判的专业化。对涉外审判人员要加大培训力度,根据涉外审判的特殊性建立长效的发展机制。 《公约》在国际贸易领域适用的广度和深度逐渐加大,其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必将发挥更大作用。健全国内对《公约》的适用机制,培育适用公约的良好司法氛围,必将有利于中国法院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发挥更大作用,建立与我国贸易大国地位相匹配的先进的纠纷解决体系。
【关键词】:CISG 法律适用 条约适用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96.1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1
- 导言11-14
- 一、 研究目的和意义11-12
- 二、 文献综述12
- 三、 研究方法12-13
- 四、 论证思路13-14
- 第一章 中国法院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14-33
- 第一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14-17
- 一、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性质和宗旨14-15
- 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固有缺陷及其克服15-16
- 三、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优先适用地位16-17
- 第二节 中国法院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况17-29
- 一、 中国法院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数据统计17-21
- 二、 中国法院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基本特征21-25
- 三、 中国法院排除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基本特点25-29
- 第三节 中国法院与其他缔约国法院、国际商事仲裁机构适用 CISG 比较分析29-33
- 一、 中国法院与其他主要缔约国法院适用情况的比较29-32
- 二、 中国法院与国际商事仲裁适用情况的比较32-33
- 第二章 中国法院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存在的典型问题33-42
- 第一节 公约第 1(1)条的适用问题33-37
- 第二节 当事人选择适用中国法律的问题37-39
- 一、 选择适用中国法律是否排除CISG适用的问题37-38
- 二、 上诉或申诉才提出适用 CISG 的问题38-39
- 第三节 《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规定的问题39-41
- 一、 一个典型案例的分析39-40
- 二、 CISG没有规定的问题如何选择适用的法律40-41
- 第四节 非缔约国当事人案件适用CISG问题41-42
- 一、 司法实践与公约规定的分异41-42
- 二、 宽容看待突破缔约国因素的做法42
- 第三章 中国法院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产生问题的原因及对策42-51
- 第一节 问题存在的原因42-47
- 一、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缺位、歧义与效力不足42-45
- 二、 司法制度建设有待改进45-47
- 三、 CISG 在国际商务领域普及程度不高47
- 第二节 解决问题的对策47-51
- 一、 治本——根本解决措施48-50
- 二、 治标——权宜之计50-51
- 结语51-53
- 参考文献53-57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57-58
- 后记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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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2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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