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特丹规则》框架下我国无单放货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08-17 09:20
本文关键词:《鹿特丹规则》框架下我国无单放货制度的完善
【摘要】:提单是国际贸易和航运的基石,凭正本提单放货是传统国际贸易和航运的习惯做法。但是随着世界贸易的发展,提单的缺陷性日益明显,由此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无单放货现象逐渐成为国际货物运输的一大通病。无单放货的大量出现,严重影响了航运秩序,制约着国际贸易和航运业的健康发展。《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贸易运输合同公约》(简称《鹿特丹规则》)是国际社会为推进国际海上贸易和运输法律统一而进行的一次尝试,该规则创造性的将无单放货合法化,允许承运人在某些情况下无单放货。这一规定在国际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也引发了对于无单放货的学术讨论。 本文主要通过对无单放货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进行分析,并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鹿特丹规则》对于三大传统国际公约的继承和创新,在此基础上得出《鹿特丹规则》中有条件的无单放货符合当今国际贸易和航运的发展潮流,由于该规定过于理想化,得出无单放货难以在实践操作中取得理想效果的结论。同时,对《鹿特丹规则》的无单放货制度进行详细理论分析,总结出其与我国贸易及航运现状的契合和冲突,并结合我国无单放货制度存在的问题展开探讨,对我国无单放货制度在立法层面的完善提出建议。 除引言和结语外,论文主要分为四章: 第一章主要对无单放货现象进行界定,分析无单放货现象形成的原因及其对国际航运的影响,进而对我国无单放货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第二章对《鹿特丹规则》制定的背景、过程、各方立场以及条款的内容进行分析,通过详细梳理无单放货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阐述《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条款为我国航运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第三章对《鹿特丹规则》中的无单放货条款进行了比较法视角的研究。将其与传统国际公约、主要国家国内法中的无单放货相关规定进行对比,在此基础上,探讨了鹿特丹无单放货体系对传统无单放货的扬弃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第四章站在我国对《鹿特丹规则》立场及态度的视角上,剖析我国无单放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无单放货制度的完善,主张在厘清无单放货概念的同时完善我国电子提单制度、有限制地引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明确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和无单放货的赔偿范围以及责任限制,为可能到来的“鹿特丹时代”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鹿特丹规则 提单制度 无单放货 运输单证
【学位授予单位】:华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96.19
【目录】:
- 摘要3-5
- Abstract5-9
- 引言9-10
- 第一章 无单放货概述10-21
- 一、 无单放货10-15
- (一) 无单放货概念界定10-11
- (二) 无单放货的形成原因11-13
- (三) 无单放货对国际航运的影响13-15
- 二、 我国无单放货的现状15-21
- (一) 《海商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无单放货的规定15-17
- (二) 我国无单放货的司法实践17-19
- (三) 国际航运新形势对我国无单放货制度的挑战19-21
- 第二章 《鹿特丹规则》中的无单放货条款21-30
- 一、 《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条款概述21-25
- (一) 《鹿特丹规则》中无单放货的产生背景21-22
- (二) 《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的新规定及分析22-24
- (三) 主要国家对《鹿特丹规则》的立场及其原因24-25
- 二、 《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对国际贸易的影响25-28
- (一) 对国际贸易的正面影响25-27
- (二) 对国际贸易的负面影响27-28
- 三、 《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条款为我国航运带来的机遇和挑战28-30
- 第三章 比较法视角下的《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条款30-38
- 一、 三大公约对无单放货的规定30-32
- (一) 《海牙规则》对无单放货的规定30
- (二) 《维斯比规则》对无单放货的规定30-31
- (三) 《汉堡规则》对无单放货的规定31-32
- 二、 主要国家国内法关于无单放货的规定32-34
- (一) 美国对无单放货的规定32-33
- (二) 英国对无单放货的规定33-34
- 三、 《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条款对传统无单放货规定的扬弃34-38
- (一) 《鹿特丹规则》对传统规定的保留34-35
- (二) 《鹿特丹规则》对传统规定的改变35-36
- (三) 《鹿特丹规则》无单放货规定对我国的启示36-38
- 第四章 我国无单放货制度的完善38-50
- 一、 我国对《鹿特丹规则》的立场及态度38-39
- 二、 我国无单放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39-42
- (一) 存在的问题39-42
- (二) 问题产生的原因42
- 三、 我国《海商法》及司法解释的完善42-50
- (一) 引入并厘清《鹿特丹规则》中的新概念43-44
- (二) 完善我国关于电子提单的规定44-45
- (三) 有限制地引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45-46
- (四) 明确承运人的免责事由46-47
- (五) 明确无单放货的赔偿范围和责任限制47-50
- 结语50-51
- 参考文献51-54
- 致谢54-55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55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柴青;刘旭;;对《鹿特丹规则》中无单放货规定的评析[J];法制与社会;2012年21期
2 张挺;;无单放货及法律责任[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2年06期
3 张湘兰;向力;;《鹿特丹规则》货物交付制度探析[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06期
4 司玉琢;;《鹿特丹规则》的评价与展望[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9年Z1期
5 蒋跃川;朱作贤;;《鹿特丹规则》的立法特点及对其中涉及重大利益的几个问题的分析[J];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01期
6 梁慧星;;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诉求与时机[J];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02期
7 刘洋;;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中英法律解读[J];中国海商法年刊;2010年02期
8 莫世健;;中国在“鹿特丹时代”国际海运秩序构建中角色的理性思考[J];中国海商法年刊;2011年01期
9 李笑黎;;《鹿特丹规则》下无单放货解决机制:从凭保函放货到凭指示放货[J];中国海商法年刊;2011年01期
10 姚莹;;对《鹿特丹规则》“平衡之道”的再认识——兼论中国的现实选择[J];中国海商法年刊;2011年02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塔利莉;无单放货的法律规制[D];黑龙江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68822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688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