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登临权的国际犯罪行为法律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17-08-19 19:18
本文关键词:适用登临权的国际犯罪行为法律问题分析
【摘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的登临权是船旗国专属管辖权以及公海航行自由的例外,是一国军舰或军用飞机对在公海上实施了国际犯罪行为的外国船舶进行登临的权利。适用登临权的国际犯罪行为包括恐怖主义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贩毒、海盗等。国际社会不仅对其享有普遍管辖权,而且还通过大量的单边的或多边的努力来加强对其的控制。
【作者单位】: 中山大学;
【关键词】: 登临权 恐怖主义 贩毒 海盗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南海断续线的法理与历史依据研究”(14ZDB16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D993.5
【正文快照】: 海盗船舶和飞机的扣押(第105条);逮捕从事未一、登临权法律分析经许可的广播的船舶(第109条);采取紧追权而进行的登临(第111条)。国家之间还可以通过签《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署地区性的条约或全球性的条约来扩大这些例外情明确规定的登临权是船旗国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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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70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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