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滥用协定的重要实践:新中荷税收协定的签订与蒙荷税收协定的废止
发布时间:2017-09-12 03:36
本文关键词:反滥用协定的重要实践:新中荷税收协定的签订与蒙荷税收协定的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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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防止协定条款被滥用,蒙古与荷兰的税收协定将从2014年起终止。同一时间段,中荷税收协定在2013年重新签署,并将在2014年起生效。新版的中荷税收协定适应中国涉外税制的变化与国际税收实践的最新发展而有所修正,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协定中新增了有关防止滥用税收协定的规定。本文对两个协定进行了分析,并就此对反滥用税收协定问题进行了评论。
【作者单位】: 普华永道卢森堡分所;
【关键词】: 中荷税收协定 蒙荷税收协定 反滥用税收协定 终止条约
【分类号】:D996.3;F811.4
【正文快照】: 2012年,由于无法与荷兰政府取得修改协定的合意,从2014年起,蒙古共和国将终止其在2002年与荷兰签署的税收协定。在同一阶段,中国与荷兰于2013年5月31日重新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新版的中荷税收协定在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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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俊宏;国际税收协定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4年
2 于晓琴;滥用税收协定问题研究[D];苏州大学;2003年
,本文编号:83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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