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百利”轮救助案若干问题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7-09-12 19:30
本文关键词:关于“加百利”轮救助案若干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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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百利"轮救助案,经广州海事法院一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做出判决后,在航运界以及海商法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该案涉及的一些海商法问题值得深入研究。特别是,如果该案争诉的合同被认定为所谓的雇佣救助合同,该合同还是不是一种救助合同?有关该合同的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中国加入的《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的所辖事项并应适用该公约的规定?该合同争议事项是否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调整?该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并给出观点。
【作者单位】: 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 “加百利”轮 海难救助 救助合同 雇佣救助合同 “无效果 无报酬”
【分类号】:D922.294;D99
【正文快照】: 2016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简称最高院)开庭审理了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简称南海救助局)与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希腊)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简称投资公司)、一审被告香港安达欧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简称上海代表处)海难救助合,
本文编号:83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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