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制度创新
发布时间:2017-09-22 14:06
本文关键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制度创新
【摘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需要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有利于完善法制,有利于鼓励金融创新,有利于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进而摆脱现有制度与实际需求脱节的困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制度创新的可行路径有二:其一是多元立法,包括用好既有的地方立法权、争取中央授权金融中心立法、争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量身定制规范、充分运用司法解释、注重金融交易惯例、发挥金融业自律规则的作用等;其二是分层监管,实现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的适当分权,将监管机构及职能下移,并尝试在金融中心率先实施功能型监管,同时体现保障金融创新、追求金融市场整体效率、协同非官方监管的理念。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金融中心 制度创新 多元立法 分层监管
【基金】: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法制化建设研究》(编号:2016-A-037)的中期成果
【分类号】:D996.2
【正文快照】: 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已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到2020年将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迈人全球金融中心前列。[1]健全的金融立法和金融监管,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加快建设和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目前,面临着金融统一立法与金融中心先行先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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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安生;;国际金融中心与国际板建设的若干问题[J];证券法苑;2009年01期
,本文编号:90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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