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内外责任方式的协调
发布时间:2017-10-11 14:23
本文关键词:试论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内外责任方式的协调
【摘要】:在合同法中构建完整的履行障碍法体系有助于实现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全方位的保护。瑕疵担保责任是合同责任的类型之一,应当统一适用合同法总则中有关责任方式和救济规则的规定。然而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同时又有其特殊性,为了维护有偿合同之交易公平并促成交易效率,还需要对瑕疵担保责任的有关法律适用规则做出修正,通过立法上的完善,构建一个完整的层级分明的瑕疵担保责任救济规则体系。本文深入探讨了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内外责任方式的协调。
【作者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车辆管理处;
【关键词】: 合同法 瑕疵担保责任 责任方式
【分类号】:D923.6
【正文快照】: 一、瑕疵担保责任各种责任方式之间的层级转换合同法中债务人的无瑕疵给付义务是依据合同产生的原级给付义务,当债务人给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时,就产生了侵害这一原级给付义务的后果。因此法律赋予债权人以再履行请求权,即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对有瑕疵的标的物进行修理或者重新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刘荔云;民法典基本原则探析[J];莆田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01期
2 李隆财;;浅析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兼析《合同法》第151条与第51条的适用[J];法制与社会;2007年06期
3 熊云武;;《合同法》中的权利瑕疵担保制度研究[J];科教文汇(下旬刊);2007年08期
4 江伟;;论客运合同迟延履行的赔偿责任问题[J];法制与社会;2008年05期
5 宋超群;;浅析旅游营业人的责任[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8年32期
6 张小琳;;浅析卖方物的瑕疵担保责任[J];铁路采购与物流;2008年12期
7 李U,
本文编号:101301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etongqiyue/1013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