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临床实习式”教学法
发布时间:2017-10-15 13:33
本文关键词:经济法“临床实习式”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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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探讨了"临床实习式"教学法的含义,基本流程及操作方法。以高中一、二年级学生为被式,以《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xO究对象,以实习场地、课堂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实践、体验、总结、讨论为主要方法,在经济法教学中进行尝试,结果表明:"临床实习式"教学法能显著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观察、总结问题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可供中职经济法教学借鉴。
【作者单位】: 重庆市开县职业教育中心;
【关键词】: “临床实习式”教学法 总结体验 讨论点拨
【分类号】:R-4
【正文快照】: 1“临床实习式”教学法的含义“临床实习式”教学法,是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模拟行业实践活动,通过自身的实践、体验、感知教学目标,总结法律精髓和法律原则,培养学生能力的教学方法[1]。“临床实习式”教学法是根据美国哈佛法学院克利斯托夫·歌伦布,
本文编号:1037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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