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可得利益赔偿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08 15:35
本文关键词:合同解除后可得利益赔偿问题研究
【摘要】:因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法定解除时,对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法》要求损害赔偿,但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如何确定,是否包括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此问题莫衷一是,也导致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解约后损害赔偿范围的判决结果各不相同。因此,研究研究合同解除后可得利益是否需要赔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故本文试图通过国外立法比较研究,评析各学派观点的利弊基础上,认为合同解除后需要赔偿可得利益的损失,以维护守约方的合法利益,督促当事人正确履约。
【作者单位】: 暨南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3.6
【正文快照】: 在合同法领域,合同解除制度一直以来都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点话题。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解除的损害赔偿问题也颇具争议,其中,可得利益损失是否属于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最具争议的问题。我国《合同法》对合同解除后的处理方式有了规定,分尚未履行和已经履行两种情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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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57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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