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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制度中受赠人利益保护

发布时间:2017-11-10 00:37

  本文关键词: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制度中受赠人利益保护


  更多相关文章: 赠与合同 任意撤销权 缔约过失责任 信赖利益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财富的不断积累,赠与这种行为变的越来越普遍。赠与合同无偿性的特征,蕴含了人类舍己利他的高贵品质,同时,也吸引了一大批学者对其性质进行研究。关于其性质的定性,世界各国立法并没有给出统一规定,有的认为其为诺成性,有的则认为其为实践性。我国1999年出台的《合同法》,对赠与合同作了具体规定,确定了我国赠与合同采用的是诺成性并且赋予赠与人以任意撤销权模式。法律出台以后,受到了众多的赞誉,但同时也出现了很多质疑之声。该模式只强调对赠与人的保护,而忽略了其对受赠人利益的影响。想要从深层次的去探究该制度的实际功能、价值,以及如何维护赠与双方利益平衡,本文以受赠人利益保护为出发点,运用文献收集法、比较分析法、逻辑主义法等对其进行一番探讨。文章通过理论研究-对比分析-制度完善这一思路进行布局,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部分对本题进行论证,摘要如下:第一部分引入任意撤销权制度概述,通过对任意撤销权概念、性质、行使条件的论述,区分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的异同,分析大陆法系国家对赠与合同不同的立法模式,指出我国的立法选择。第二部分分析了任意撤销权制度与受赠人利益保护的冲突,分析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制度与受赠人利于保护之间的冲突表现及引起这种冲突的原因。第三部分对受赠人利益保护方式进行比较分析,对比分析各保护方式对受赠人利益保护的作用和价值及其现实可行性,为下文完善任意撤销权制度及信赖责任赔偿制度的引进做铺垫。第四部分针对任意撤销权之不足提出完善建议,即通过扩大行使主体范围、限制行使区间等方式进行完善。针对这些完善对策,本文建议设定一条法律条文来实现完善之目的,从而实现赠与双方的利益平衡。
【学位授予单位】:郑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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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6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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