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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人无权撤销捐赠

发布时间:2017-11-18 20:27

  本文关键词:捐赠人无权撤销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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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194条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有观点据此认为,慈善捐赠作为一种民事赠与行为,当受赠慈善组织或者其他受赠人违反捐赠协议或者募捐目的使用捐赠财产时,捐赠人有权撤销捐赠,要求慈善组织和其他受赠人返还相应的已捐赠财产。但事实上无论从法理的角度,还是从实践的角度,上述观点都很难实现。从属性来看,捐赠财产属于社会公共财产,捐赠人无权撤回。
【作者单位】: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慈善和社会捐助处;
【分类号】:D923.6
【正文快照】: 立,捐赠财产就不再由捐赠者个人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受赠人不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所有,因而捐赠人无法从所有者的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以撤销赠法》第192条、194条规定,受赠人 角度来主张撤销捐赠的权利。 与,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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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0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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