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之完善
发布时间:2017-11-20 16:32
本文关键词:我国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之完善
【摘要】: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不同于普通债权合同,应当规定于《继承法》中。对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成立、生效、变更、解除等问题,《继承法》没有特别规定的,应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法律行为之规定,而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修订后的《继承法》应扩大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范围,增加对协议内容约定不明时的补充性规定,细化协议解除事由及解除方式的规定,完善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规范,以增强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可操作性。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3.5
【正文快照】: 遗赠扶养协议作为我国继承法中一项重要制度,在过去几十年的实施过程中,对于赡养孤寡老人、弥补国家社会保障之不足,发挥过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我国人口模式逐渐老龄化,赡养老人的压力越来越大,需要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然而,现行我国《继承法》第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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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07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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