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陆法系合同法定解除制度
发布时间:2021-01-19 13:34
大陆法系合同法定解除制度于学说理论及立法司法实践层面,长期以来多有争议、难作统一解说。本文尝试对该制度内各热点问题之上的不同观点进行分析、比较,并结合自身理解、感悟提出个人看法。同时以此反思及检讨我国现行法中的合同法定解除制度。文章第一部分从法定解除之上位概念——合同解除着手,确立合同解除以解除权存在为前提的立论基础,从而排除合同解除规则对于合意解除的适用,进而推导、界定合同法定解除的概念、性质、制度目的及功能。明确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法律规定发生的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溯及消灭的行为。法定解除权为形成权。法定解除行为作为以消灭已有合同关系为意思表示要素的法律行为,为单方、不要式、处分行为。该制度以于合同严守已为不能或不必要时,为债权人提供摆脱合同拘束的救济手段为目的及功能。第二部分对合同法定解除的主体及客体进行分析。主张因法定解除主要于合同债务不履行场合为债权人提供救济,故法定解除权主体为债权人。对其客体,笔者主张应为已有效成立的债权合同。第三部分为合同法定解除与各类似概念共性与区别的分析比较。以此明确合同法定解除的法律特性。法定解除权发生原因可视为对合同法定解除制度进行规...
【文章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一、合同法定解除概述
(一) 合同解除的概念及类型
1. 合同解除的概念
2. 合同解除的类型
(二) 合同法定解除的概念、性质及功能
1. 合同法定解除的概念
2. 合同法定解除的性质
3. 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目的及功能
二、合同法定解除的主体与客体
(一) 法定解除主体
1、法定解除权人
2、法定解除权相对人
(二) 法定解除客体
1、债权合同
2、单务合同之辩
3、有效成立尚未履行完毕之合同
4、已成立而尚未生效之合同
5、可撤销及效力未定之合同
6、继续性合同
三、合同法定解除与其他类似概念的区别
(一) 法定解除与附解除条件
(二) 法定解除与合意解除
(三) 法定解除与撤销
(四) 法定解除与撤回
(五) 法定解除与无效
(六)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
(七) 法定解除与终止
四、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
(一) 罗马法与合同法定解除
(二) 大陆法系法定解除权发生原因的确定
1、法国法对法定解除权发生原因的确立
2、德国法对法定解除权发生原因的确立
(三) 大陆法系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
1、给付迟延
(1) 非定期行为给付迟延
(2) 定期行为给付迟延
2、给付不能
3、不完全给付
4、给付拒绝
5、情事变更
6、不可抗力
7、缔约过失
五、法定解除权的行使
(一) 法定解除权的性质
1、法定解除权为形成权
2、法定解除权的转移性
3、法定解除意思表示不可撤销
4、法定解除意思表示得否附条件或期限
5、法定解除权的不可分性
(二)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方式
1、司法解除
2、通知解除
3、自动解除
4、我国合同法定解除方式
六、合同法定解除之效力
(一) 法定解除效力的理论学说
1、直接效力说
2、间接效力说
3、折衷说
4、债务关系转换说
5、德国法的新理论
6、我国现行《合同法》的选择
(二) 合同法定解除的效力分析
1、溯及力
2、恢复原状
(1) 恢复原状义务的性质
(2) 恢复原状义务的内容
3、损害赔偿
(1) 法定解除与损害赔偿的关系
(2) 信赖利益赔偿概念及性质
(3) 法定解除的信赖利益赔偿范围
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
七、法定解除权的消灭
(一) 一般消灭原因
1、抛弃
2、行使
(二) 特别消灭原因
1、除斥期间经过
2、相对人催告
3、补正给付
4、可归责于解除权人的给付物返还不能或种类变更
八、对我国现行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思考
(一) 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构建
1、强调合同解除制度的独立性
2、排除合意解除
3、另立合同终止制度
(二) 法定解除权发生原因的确立和完善
(三) 法定解除权行使程序的明确及严格执行
(四) 重新认识法定解除溯及效力及损害赔偿关系
结语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J]. 黄超.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4(06)
[2]论合同解除制度的重构[J]. 蔡立东.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1(05)
[3]论合同解除的条件[J]. 白慧林. 中国律师. 2001(06)
[4]合同解除中的法律问题[J]. 许冰梅. 中国律师. 2000(08)
[5]论合同解除的适用[J]. 周宜雄. 律师世界. 1999(12)
本文编号:2987085
【文章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一、合同法定解除概述
(一) 合同解除的概念及类型
1. 合同解除的概念
2. 合同解除的类型
(二) 合同法定解除的概念、性质及功能
1. 合同法定解除的概念
2. 合同法定解除的性质
3. 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目的及功能
二、合同法定解除的主体与客体
(一) 法定解除主体
1、法定解除权人
2、法定解除权相对人
(二) 法定解除客体
1、债权合同
2、单务合同之辩
3、有效成立尚未履行完毕之合同
4、已成立而尚未生效之合同
5、可撤销及效力未定之合同
6、继续性合同
三、合同法定解除与其他类似概念的区别
(一) 法定解除与附解除条件
(二) 法定解除与合意解除
(三) 法定解除与撤销
(四) 法定解除与撤回
(五) 法定解除与无效
(六) 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
(七) 法定解除与终止
四、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
(一) 罗马法与合同法定解除
(二) 大陆法系法定解除权发生原因的确定
1、法国法对法定解除权发生原因的确立
2、德国法对法定解除权发生原因的确立
(三) 大陆法系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
1、给付迟延
(1) 非定期行为给付迟延
(2) 定期行为给付迟延
2、给付不能
3、不完全给付
4、给付拒绝
5、情事变更
6、不可抗力
7、缔约过失
五、法定解除权的行使
(一) 法定解除权的性质
1、法定解除权为形成权
2、法定解除权的转移性
3、法定解除意思表示不可撤销
4、法定解除意思表示得否附条件或期限
5、法定解除权的不可分性
(二)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方式
1、司法解除
2、通知解除
3、自动解除
4、我国合同法定解除方式
六、合同法定解除之效力
(一) 法定解除效力的理论学说
1、直接效力说
2、间接效力说
3、折衷说
4、债务关系转换说
5、德国法的新理论
6、我国现行《合同法》的选择
(二) 合同法定解除的效力分析
1、溯及力
2、恢复原状
(1) 恢复原状义务的性质
(2) 恢复原状义务的内容
3、损害赔偿
(1) 法定解除与损害赔偿的关系
(2) 信赖利益赔偿概念及性质
(3) 法定解除的信赖利益赔偿范围
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
七、法定解除权的消灭
(一) 一般消灭原因
1、抛弃
2、行使
(二) 特别消灭原因
1、除斥期间经过
2、相对人催告
3、补正给付
4、可归责于解除权人的给付物返还不能或种类变更
八、对我国现行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思考
(一) 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构建
1、强调合同解除制度的独立性
2、排除合意解除
3、另立合同终止制度
(二) 法定解除权发生原因的确立和完善
(三) 法定解除权行使程序的明确及严格执行
(四) 重新认识法定解除溯及效力及损害赔偿关系
结语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J]. 黄超.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4(06)
[2]论合同解除制度的重构[J]. 蔡立东.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1(05)
[3]论合同解除的条件[J]. 白慧林. 中国律师. 2001(06)
[4]合同解除中的法律问题[J]. 许冰梅. 中国律师. 2000(08)
[5]论合同解除的适用[J]. 周宜雄. 律师世界. 1999(12)
本文编号:298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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