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合同法论文 >

未成年人订立电子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认定

发布时间:2021-02-22 07:32
  《电子商务法》推定电子商务中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笔者认为在信息时代迅猛发展的今天,互联网使用群体低龄化所产生的系列问题在这个单薄的法条里无法得到解决。笔者建议应增加未成年人利用互联网等网络方式订立电子合同的行为效力的具体规定以弥补《电子商务法》等现行法律所存在的不足。本文将对利用互联网等网络方式订立电子合同的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进行特殊认定,并对该认定下涉及的与举证过程中证据的具体规定、消法中"七日无条件退款"的规定协调及增加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等核心问题进行阐述。旨在认定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等网络方式订立电子合同的效力,从而解决未成年人因该电子合同订立,产生效力后带来的责任承担问题。 

【文章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20,(01)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未成年人订立电子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独立规定的必要性
    1.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相比的特有特征
    2.未成年人的互联网使用趋于低龄化
二、未成年人订立电子合同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理论
    1.肯定说
    2.否定说
    3.折中说
三、未成年人订立电子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的具体规定
    1.提出相反证据推翻确认的具体规定
    2.与《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25条⑧规定的协调规定
    3.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分担
四、结语



本文编号:304566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etongqiyue/304566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08e6***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