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合同法论文 >

论保险合同的不利解释原则 ——兼谈《保险法》第30条的理解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1-05-06 20:10
  保险合同解释中的不利解释原则,是指在保险单被如此拟制以致可以进行两种以上解释的情况下,保单用语应当依照最不利于保险人的方式予以解释。目前已为世界各国立法所普遍确立。对该原则的研究虽然不是一个新课题,但在我国一直争议较大。有鉴于此,本文从法哲学原理出发,并对不利解释原则在国外立法及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进行考察,进而对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前提、适用位阶、适用范围等进行界定,并重点针对新《保险法》第30条在实践中的争议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认为我国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根据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不利解释原则作出具体的立法解释和司法适用,从而合理地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二者之间形成一个必要的张力,以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安定。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文章页数】:3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不利解释原则概述
    (一) 不利解释原则的概念与历史演变
    (二) 不利解释原则的法理探析
二、国外有关不利解释原则的立法与实践
    (一) 英美法系有关不利解释原则的法律规定和适用
    (二) 大陆法系有关不利解释原则的法律规定和适用
三、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
    (一) 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前提
    (二) 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位阶
    (三) 不利解释原则的适用范围
四、《保险法》第30 条的理解与完善
    (一) 如何界定“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二) 如何界定不利解释原则适用的保险条款类型
    (三) 如何界定不利解释原则适用的主体条件
    (四) 保险格式条款中的专业术语是否适用不利解释原则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J]. 李勇杰.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 2005(02)
[2]论保险合同条款的不利解释原则[J]. 程兵,严志凌.  法学. 2004(09)
[3]日本契约法的现状与课题[J]. 王晨.  外国法译评. 1995(02)
[4]反立约人解释规则研究[J]. 胡泰来.  保险研究. 2004 (12)



本文编号:317254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etongqiyue/317254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f93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