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可预见性规则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04 18:25
我国法以可预见性规则作为违约损害赔偿限定的基本规则,关于该规则的正当化理由和具体要素(如预见主体、预见时点、预见内容等)适用,学说争论纷纷,司法实践混乱。本文第一部分首先明确可预见性规则系法律因果关系的制度实质,其具体适用考量法律政策和价值判断;其次,逐一评价可预见性规则正当化理由的三种学说并认为可预见性规则的正当化基础在于其反映了合同当事人的应有合意;最后,通过对相当因果关系适用中判断时点和判断标准以及规范目的说下规范保护的主体范围、规范保护的内容范围、规范所涵盖的损害方式内涵的分析,得出了相当因果关系可能无法有效发挥限定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功能、规范目的说并不优于可预见性规则的结论。本文第二部分首先提出预见以一定的事实和信息为基础,然后区分讨论合同条款、从守约方处获得的信息、违约方的客观知识对于预见判断的影响;其次,结合比较法和我国司法实践对预见标准进行分析,进而得出我国应以客观标准为基础,在特别情事引发损失时强调违约方对特别情事的知晓与否,进而据此判断损失可否预见;最后,分析了不同正当化理由下自洽的预见时点,并对缔约时作为预见时点的不足和优势进行分析,得出一般应采缔约时作为预见时点...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6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和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可预见性规则制度实质与内在体系
第一节 法律因果关系的制度实质
第二节 规范合意是可预见性规则的正当性基础
一、学说争议
二、学说评价
三、正当化基础的再诠释
第二节 “相当因果”与“规范目的”不足以替代“可预见”
一、相当因果关系的不足
二、法规目的说并不优于可预见性规则
本章小结
第二章 预见的主体因素和时点
第一节 预见判断的背景认识
一、合同条款
二、从守约方处获得的信息
三、违约方的客观知识
第二节 预见标准
一、与预见背景认识的关系
二、我国的司法实践
三、预见标准的确定
第三节 预见的时点
一、不同学说下预见时点的观察
二、缔约时作为预见时点的优势与不足
本章小结
第三章 预见的内容
第一节 损害发生可能性
一、不同的语词选择和我国法理解
二、损害发生可能性的本质及讨论价值
第二节 损害的类型
一、类型化的架构
(一)损失类型作为类型化主基准
(二)类型化的其他辅助基准
(三)小结
二、所受损失的可预见判断
(一)不履行损害的可预见判断
(二)附随损害的可预见判断
(三)结果损害的可预见判断
三、所失利益的可预见判断
(一)转售损失的可预见判断
(二)经营利润损失的可预见判断
第三节 损害的范围
一、学说争议
二、问题本质
三、我国法的选择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举证责任
第一节 各国有关规定及司法实践
一、我国有关规定及司法实践
二、比较法和统一法的规定及实践
第二节 我国法下的分析
一、损害可预见属于权利产生事实
二、受害人举证符合可预见规则出发点
三、预见标准为具体裁量的对象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违约中落空费用的性质及赔偿——基于信赖与信赖利益的区分视角[J]. 徐建刚. 法学. 2020(02)
[2]可预见性规则的价值取向与制度安排——以法国与英美合同法的比较为中心[J]. 张金海. 经贸法律评论. 2019(06)
[3]私法中的因果关系问题[J]. 恩斯特·冯·克默雷尔,徐建刚. 经贸法律评论. 2019(04)
[4]规范保护目的理论下的统一损害赔偿[J]. 徐建刚. 政法论坛. 2019(04)
[5]违约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确定标准[J]. 郝丽燕. 环球法律评论. 2016(02)
[6]我国《合同法》中的赔偿损失类型及其适用[J]. 蔡恒,骆电. 法律适用. 2013(08)
[7]可预见性之判断标准的具体化——《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但书之解释路径[J]. 叶金强.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3(03)
[8]违约可得利益损失的确定规则[J]. 刘承韪. 法学研究. 2013 (02)
[9]我国合同拘束力理论的重构[J]. 解亘. 法学研究. 2011(02)
[10]效率违约遏制论——以完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为线索[J]. 陈凌云. 当代法学. 2011(01)
本文编号:3265304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6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和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可预见性规则制度实质与内在体系
第一节 法律因果关系的制度实质
第二节 规范合意是可预见性规则的正当性基础
一、学说争议
二、学说评价
三、正当化基础的再诠释
第二节 “相当因果”与“规范目的”不足以替代“可预见”
一、相当因果关系的不足
二、法规目的说并不优于可预见性规则
本章小结
第二章 预见的主体因素和时点
第一节 预见判断的背景认识
一、合同条款
二、从守约方处获得的信息
三、违约方的客观知识
第二节 预见标准
一、与预见背景认识的关系
二、我国的司法实践
三、预见标准的确定
第三节 预见的时点
一、不同学说下预见时点的观察
二、缔约时作为预见时点的优势与不足
本章小结
第三章 预见的内容
第一节 损害发生可能性
一、不同的语词选择和我国法理解
二、损害发生可能性的本质及讨论价值
第二节 损害的类型
一、类型化的架构
(一)损失类型作为类型化主基准
(二)类型化的其他辅助基准
(三)小结
二、所受损失的可预见判断
(一)不履行损害的可预见判断
(二)附随损害的可预见判断
(三)结果损害的可预见判断
三、所失利益的可预见判断
(一)转售损失的可预见判断
(二)经营利润损失的可预见判断
第三节 损害的范围
一、学说争议
二、问题本质
三、我国法的选择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举证责任
第一节 各国有关规定及司法实践
一、我国有关规定及司法实践
二、比较法和统一法的规定及实践
第二节 我国法下的分析
一、损害可预见属于权利产生事实
二、受害人举证符合可预见规则出发点
三、预见标准为具体裁量的对象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违约中落空费用的性质及赔偿——基于信赖与信赖利益的区分视角[J]. 徐建刚. 法学. 2020(02)
[2]可预见性规则的价值取向与制度安排——以法国与英美合同法的比较为中心[J]. 张金海. 经贸法律评论. 2019(06)
[3]私法中的因果关系问题[J]. 恩斯特·冯·克默雷尔,徐建刚. 经贸法律评论. 2019(04)
[4]规范保护目的理论下的统一损害赔偿[J]. 徐建刚. 政法论坛. 2019(04)
[5]违约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确定标准[J]. 郝丽燕. 环球法律评论. 2016(02)
[6]我国《合同法》中的赔偿损失类型及其适用[J]. 蔡恒,骆电. 法律适用. 2013(08)
[7]可预见性之判断标准的具体化——《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但书之解释路径[J]. 叶金强.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3(03)
[8]违约可得利益损失的确定规则[J]. 刘承韪. 法学研究. 2013 (02)
[9]我国合同拘束力理论的重构[J]. 解亘. 法学研究. 2011(02)
[10]效率违约遏制论——以完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为线索[J]. 陈凌云. 当代法学. 2011(01)
本文编号:326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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