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要物契约
发布时间:2021-07-15 09:45
要物契约起初是罗马法上的一个概念,它可以被看成是向诺成契约过渡的一个阶段。在罗马法时代的形式主义影响之下,然后经过中世纪神学法学和古典自然法学的熏陶,它呈现出向诺成契约转变的态势。在历史上,要物契约作为契约的一种主要存在形式确实有着很大的作用。它在古代的社会基础包括:古代贵族中荣誉观念的影响、物是作为人的精神一部分而存在这种神示观念的影响。而其存在的特质—无偿性,同时也是人们当时对公平的一种追求的表现,其便捷性的特质也表现为:它摆脱了口头契约与文书契约那种繁琐的形式的限制。在其变迁的过程中,交付由古代一种向神允诺的形式价值向当代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价值转变。而这也就标志着人们心中神示信仰的消除、合同形式变迁中严格形式主义及类型强制主义的衰落。随着诚信原则的提倡和泛化,要物契约逐渐向诺成契约转变。在契约的发展过程中,要物契约首次把伦理性因素考虑进来的了,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其无偿性的特质逐渐退缩,其便捷性的特质逐渐摆脱了形式主义的枷锁。现代要物契约以其能够保证交易安全、确定缔约顺序的价值特点而被高度接受,而司法裁判的执行难则作为其存在的现实基础。现代意义上的要物契约已经改变了原来的内涵,它...
【文章来源】:湖南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第2章 要物契约的制度变迁
2.1 罗马时期的要物契约制度构造
2.1.1 要物契约的特质
2.1.2 要物契约的种类
2.1.3 要物契约的立法技术特点
2.2 中世纪和古典自然法时期的要物契约制度构造
2.2.1 要物契约无偿性特质的变化
2.2.2 要物契约种类的递增
2.2.3 要物契约立法技术的进步
2.3 近现代时期的要物契约制度构造
2.3.1 要物契约便捷性特质的变化
2.3.2 要物契约立法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2.3.3 大陆法系要物契约的种类整理
第3章 要物契约的价值考据
3.1 要物契约的历史价值解读
3.1.1 贵族展现身份的工具
3.1.2 人与人的沟通桥梁
3.1.3 契约发展的过渡方式
3.1.4 公平伦理的体现
3.2 要物契约的现代价值总结
3.2.1 保障交易安全
3.2.2 证明合同存在
3.2.3 避免执行难的产生
第4章 要物契约在中国的实践及存续空间
4.1 中国要物契约的种类整理
4.1.1 合同法当中的要物契约
4.1.2 合同法以外的要物契约
4.2 中国要物契约制度的缺陷
4.2.1 立法指导思想粗放
4.2.2 赠与合同诺成化不合国情
4.2.3 立法没有与时俱进
4.3 中国要物契约的存在理由
4.3.1 熟人社会的现实
4.3.2 宗教与政治基础
4.3.3 形式主义的复兴和交易惰性的存在
4.3.4 精神文明和慈善事业的需要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要物合同之存在现状及其价值反思[J]. 郑永宽. 现代法学. 2009(01)
[2]实践性合同的诺成化变迁及其解释[J]. 张力. 学术论坛. 2007(09)
[3]客观诚信与主观诚信的对立统一问题——以罗马法为中心[J]. 徐国栋. 中国社会科学. 2001(06)
[4]新合同法若干制度及规则的解释与适用[J]. 崔建远.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1(03)
硕士论文
[1]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研究[D]. 李伟.贵州大学 2007
[2]要物契约,生存还是死亡[D]. 蒋军洲.厦门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285467
【文章来源】:湖南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第2章 要物契约的制度变迁
2.1 罗马时期的要物契约制度构造
2.1.1 要物契约的特质
2.1.2 要物契约的种类
2.1.3 要物契约的立法技术特点
2.2 中世纪和古典自然法时期的要物契约制度构造
2.2.1 要物契约无偿性特质的变化
2.2.2 要物契约种类的递增
2.2.3 要物契约立法技术的进步
2.3 近现代时期的要物契约制度构造
2.3.1 要物契约便捷性特质的变化
2.3.2 要物契约立法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2.3.3 大陆法系要物契约的种类整理
第3章 要物契约的价值考据
3.1 要物契约的历史价值解读
3.1.1 贵族展现身份的工具
3.1.2 人与人的沟通桥梁
3.1.3 契约发展的过渡方式
3.1.4 公平伦理的体现
3.2 要物契约的现代价值总结
3.2.1 保障交易安全
3.2.2 证明合同存在
3.2.3 避免执行难的产生
第4章 要物契约在中国的实践及存续空间
4.1 中国要物契约的种类整理
4.1.1 合同法当中的要物契约
4.1.2 合同法以外的要物契约
4.2 中国要物契约制度的缺陷
4.2.1 立法指导思想粗放
4.2.2 赠与合同诺成化不合国情
4.2.3 立法没有与时俱进
4.3 中国要物契约的存在理由
4.3.1 熟人社会的现实
4.3.2 宗教与政治基础
4.3.3 形式主义的复兴和交易惰性的存在
4.3.4 精神文明和慈善事业的需要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要物合同之存在现状及其价值反思[J]. 郑永宽. 现代法学. 2009(01)
[2]实践性合同的诺成化变迁及其解释[J]. 张力. 学术论坛. 2007(09)
[3]客观诚信与主观诚信的对立统一问题——以罗马法为中心[J]. 徐国栋. 中国社会科学. 2001(06)
[4]新合同法若干制度及规则的解释与适用[J]. 崔建远.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1(03)
硕士论文
[1]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研究[D]. 李伟.贵州大学 2007
[2]要物契约,生存还是死亡[D]. 蒋军洲.厦门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28546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etongqiyue/3285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