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方合同解除规则探讨——基于《民法典合同编(草案)》视角
发布时间:2021-08-26 17:52
《合同法》对违约方解除规则付诸阙如,《合同法》第94条、第110条并非违约方解除的请求权基础。将违约方解除规则纳入《民法典合同编》有其正当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是,应当严格限缩违约方解除的触发条件。违约方解除规则并非赋予违约方以解除权,而是赋予司法机关以裁判依据,宜将违约方解除的行使方式限定为裁判解除而排除通知解除的适用,并且对违约方施以催告义务。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29(02)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合同编纳入违约方解除规则的正当性、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规定违约方解除规则的正当性
1.符合契约自由原则
2.符合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契合效率原则
(二)规定违约方解除规则的必要性
(三)规定违约方解除规则的可行性
1.司法判例确立的违约方解除裁判思路
第一,依据《合同法》第94条判令解除。
第二,依据《合同法》第110条排除强制履行请求而直接判令解除。
第三,将《合同法》第94条与第110条共同适用而判令解除。
2.《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创设的违约方解除规则
三、合同编中违约方解除规则的应然表述
(一)《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第353条第3款评介
1.“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表述过于冗余
2.“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语焉不详
3.“滥用权利”的表述不太妥当
4.在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显失公平”变成具文
(二)违约方解除规则优化:限定适用条件与行使方式
1.违约方提出解除的条件
2.对违约方解除规则适用方式施以限制
(三)修改建议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违约方合同解除的理论争议、司法实践与路径设计[J]. 孙良国. 法学. 2019(07)
[2]关于合同违约方有无法定解除权的探讨[J]. 王小莉. 仲裁研究. 2019(01)
[3]吸收还是摒弃: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之反思——基于相关裁判案例的实证研究[J]. 蔡睿. 现代法学. 2019(03)
[4]关于《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的若干修改建议[J]. 周江洪. 法治研究. 2019(02)
[5]合同编解除制度的完善[J]. 王利明. 法学杂志. 2018(03)
[6]完善合同解除制度的立法建议[J]. 崔建远.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2)
[7]“履行费用过高”作为排除履行请求权的界限——“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评析[J]. 刘洋. 政治与法律. 2018(02)
[8]论买卖合同中违约方的解除权及适用范围[J]. 陈耀东,沈明焱. 中国应用法学. 2017(05)
[9]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法理辨析与裁判规则——对赵某诉何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评析[J]. 郭超. 天津法学. 2017(02)
[10]民法分则合同编立法研究[J]. 王利明. 中国法学. 2017(02)
本文编号:3364693
【文章来源】: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29(02)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合同编纳入违约方解除规则的正当性、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规定违约方解除规则的正当性
1.符合契约自由原则
2.符合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契合效率原则
(二)规定违约方解除规则的必要性
(三)规定违约方解除规则的可行性
1.司法判例确立的违约方解除裁判思路
第一,依据《合同法》第94条判令解除。
第二,依据《合同法》第110条排除强制履行请求而直接判令解除。
第三,将《合同法》第94条与第110条共同适用而判令解除。
2.《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创设的违约方解除规则
三、合同编中违约方解除规则的应然表述
(一)《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第353条第3款评介
1.“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表述过于冗余
2.“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语焉不详
3.“滥用权利”的表述不太妥当
4.在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显失公平”变成具文
(二)违约方解除规则优化:限定适用条件与行使方式
1.违约方提出解除的条件
2.对违约方解除规则适用方式施以限制
(三)修改建议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违约方合同解除的理论争议、司法实践与路径设计[J]. 孙良国. 法学. 2019(07)
[2]关于合同违约方有无法定解除权的探讨[J]. 王小莉. 仲裁研究. 2019(01)
[3]吸收还是摒弃: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之反思——基于相关裁判案例的实证研究[J]. 蔡睿. 现代法学. 2019(03)
[4]关于《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次审议稿)的若干修改建议[J]. 周江洪. 法治研究. 2019(02)
[5]合同编解除制度的完善[J]. 王利明. 法学杂志. 2018(03)
[6]完善合同解除制度的立法建议[J]. 崔建远.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2)
[7]“履行费用过高”作为排除履行请求权的界限——“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评析[J]. 刘洋. 政治与法律. 2018(02)
[8]论买卖合同中违约方的解除权及适用范围[J]. 陈耀东,沈明焱. 中国应用法学. 2017(05)
[9]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法理辨析与裁判规则——对赵某诉何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评析[J]. 郭超. 天津法学. 2017(02)
[10]民法分则合同编立法研究[J]. 王利明. 中国法学. 2017(02)
本文编号:3364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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