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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与履约进度计量方法探讨——基于新收入准则视角

发布时间:2021-10-20 14:33
  为了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于2017年7月5日正式发布,该准则以合同为基础确认收入,并统一了收入确认模型,对收入确认、计量及相关信息披露等均做了较大幅度修改,也对很多行业收入的确认和金额计量产生了重要影响,以下简称为新收入准则。基于此,本文从新收入准则的视角出发,重点对合同变更会计处理和履约进度计量方法进行探讨,分析存在的问题进而思考破解之策,并从收入准则修订、实务操作指引和财会人员专业技能三个角度总结带来的启示,以期为我国收入准则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文章来源】:财会通讯. 2020,(17)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部分图文】:

合同变更与履约进度计量方法探讨——基于新收入准则视角


新收入准则下合同变更会计处理判断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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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说明同一基础模型会计处理的判断逻辑,现举例如下:例2,A公司以1000万元固定造价在B公司土地上建造生产车间,双方签订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同意对合同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新增价款和整体设计方案市价分别为200万元和1200万元,新增内容无法从整体设计方案中明确区分出来,但是新增内容价格反映了单独售价。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由于整体设计方案中新增内容无法明确予以区分,因此企业需要对已转让和未转让部分是否可以明确区分做进一步判断,如果判断结果为“是”,企业需要将转让部分和变更部分作为新合同进行处理,如果判断结果为“否”,企业需要将变更部分并入原合同进行处理。但是,实践中生产车间的已转让部分和未转让部分往往较难区分,这就为会计处理判断带来的一定困难。而根据图2的判断逻辑,企业不需要对新收入准则下第二个层次的情况进行判断,仅根据新增内容无法从整体明确区分出来就可以作出相应判断,企业直接将新增部分并入原合同进行处理即可。假设上述实例中合同变更后的市价为1250万元,即新增内容价格无法反映其单独售价,而其他情况不变。新收入准则下的判断过程与上述实例相同,两个案例均存在已转让部分和未转让部分往往较难区分的困难。而根据图2的判断逻辑,企业不需要对新收入准则下第二个层次的情况进行判断,仅根据新增内容无法从整体明确区分出来就可以作出相应判断,企业直接将新增部分并入原合同进行处理即可。结合例1来看,新收入准则下的合同变更会计处理需要运用双标准分层次进行判断。而根据图2的判断逻辑,根据新增内容和价格可以明确区分,企业就可以作出“原合同+新合同”的会计处理判断。同时,由于新增内容无法反映单独售价,根据经济实质来看,企业需要将差额视为优惠或折扣,并需要对其进行分摊调整。其中,新合同总价调减额=1×[25÷(50+25)]≈0.33(万元),原合同总价调减额=1×[50÷(50+25)]≈0.67(万元),调减后的新合同交易价格=25×1-0.33=24.67(万元),调减后的原合同交易价格=50×1-0.67=49.33(万元),当期收入=[(50-49.33)×(25÷50)]=0.335(万元)。同时,企业还需调整原合同已履约义务部分并冲减当期收益。总体来看,同一基础模型能有效解决已转让部分和未转让部分较难区分的困境,使合同变更会计处理判断更为简单、直接,能有效降低实务操作难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析新收入准则对建造合同的影响及对策——基于建筑施工企业视角[J]. 谭维.  纳税. 2019(11)
[2]新收入准则应用分析——基于定制软件业务案例[J]. 黄燕,郑洲,刘婷婷.  财会研究. 2018(10)
[3]CAS14收入准则变革对典型行业和特定业务的影响分析[J]. 李泱.  证券市场导报. 2017(07)
[4]会计准则的规则化条款及其后果——来自软件行业收入确认政策选择的证据[J]. 陈旭霞,吴溪.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4(12)

硕士论文
[1]同一合同下多种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问题研究[D]. 尹萍.厦门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44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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